良心,作為一種道德現象,是人們在行為過程中的社會責任感和自我的約束能力,小編收集了良心的救贖作文,歡迎閱讀。
第一篇:良心的救贖
何謂“良心”?康德解釋說:“良心意味著一個無法向他隱瞞任何事情的知情者蘊藏在我的自我意識中”。這個“我”中之“他”,正是倫理學中的“良心”,對“我”無秘不曉,且時時處處事事監督著“我”的言行。
何謂“貪心”?肖軍比喻說:“貪心是潛伏在陰暗靈魂里的一條蛇,當它張口的時候,一切都是它吞噬的對象,且愈是吞噬得多,愈是饑渴得恐慌,無止無休無厭,直至自我爆炸。”中國有一句老話:“貪心不足蛇吞象”,大概可做“貪心”的注腳。
良心,作為一種道德現象,是人們在行為過程中的社會責任感和自我的約束能力,一個憑良心辦事的人,必具有坦蕩磊落的情懷和克制私欲的力量。一事當前,明是非,知善惡,即使個人獨處,無人監督,也能夠“慎獨”,不做任何壞事。
貪心,作為一種敗壞的道德意識,是一種心理、生理、物質有缺陷或匱乏的表現,是一種喪失權力,放棄生存的訣別。貪字近貧,靈魂行乞,于是無視法紀,不顧廉恥,是一種等同偷、搶、盜、扒一類的犯罪。
《后漢書》記載東漢楊震為官清正,一次出巡路過昌邑,昌邑縣令王密在沉沉夜色中前往其官邸拜竭。王密見室中無別人,便從懷中掏出黃金十斤,說:“深更半夜沒有人知道,請收下吧!”楊震正色答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豈有無人知曉之理!”王密羞愧抱金而去。
黑夜中,私室里,楊震的回答是良心的吶喊,是正義的鐘鳴!私室里,黑夜中,王密的乞求是貪心的自供,是卑鄙的乞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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