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個人身份證更改姓名申請書
騰沖縣公安局曲石派出所:
本人女兒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宋靈靈,女,漢族,2004年4月5日生,身份證號:53302320040405074x。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宋琳琳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于當時起名草率,辦理戶口登記用名一直沒有使用,從上幼兒園到現在馬上要上小學四年級了,一直使用的是宋靈靈這個名字,為保證我女兒學籍的延續性,方便以后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肯請貴所予以批準我為女兒的改名申請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趙有仙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具體手續如下:
1、 到派出所領取《要求更改戶口項目申請表》。
2、 注明申請理由并附有關證明。
3、 由(城鎮街道)居民委員會或者(農村)村民委員會加注意見并蓋公章。
4、 交公安戶證管理機構審批、蓋章。
5、 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6、戶口簿
篇二:個人身份證更改姓名申請書
贛州市寧都縣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xxx,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xxx,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我清楚知道,我這一申請會給貴單位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對此我深表歉。改名原因如下:
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二.因本人在贛州市藍天世紀幼兒園工作,辦暫住證已用我所要改為的名字(xxx),而與我現身份證名字不符。故,有一些不便。
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 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本人承諾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望同意為切!
申請人:
年 月 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shenqingshu/818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