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個人擔保合同,希望大家喜歡!

個人擔保合同(一)
甲方(被擔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擔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向 申請人民幣 萬元貸款,現甲方申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甲方該筆借款提供擔保,現就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擔保事項:
(一) 甲方與 簽訂的編號為( )《 合同》,其中貸款本金 萬元、貸款利率 ,貸款期限為 。貸款合同書(二) 擔保期限:自貸款銀行發放貸款之日起至甲方結清該標的借款本息止。
(三) 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二條 反擔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關擔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下列數項反擔保方式,并簽
訂相應的反擔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約履行上述貸款合同相關義務,乙方自接獲貸款銀行的貸款催收通知書或貸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并可同時選擇以下方式向反擔保方行使權利。
(一) 提供經乙方認可的財產權利抵押/質押反擔保:
(二) 提供經乙方認可的個人無限連帶責任、法人連帶責任反擔保:
第三條 反擔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擔保范圍及期限:
反擔保范圍:甲方依照貸款合同應履行的全部債務;乙方依照保證合同承擔保證
責任應當或已經履行的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乙方實現反擔保債權的費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償的一切費用等。
反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雙方債權債務結清時終止。
第四條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證:
(一) 甲方完全接受乙方為其出具的擔保書;
(二) 甲方向乙方保證對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全部責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資料出現任何虛假,甲方須為此承擔刑事責任;
(三) 甲方保證按期履行上述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
(四) 乙方對上述貸款銀行提交的貸款催收通知書或逾期貸款通知書所附的任何文件、單據、證據所述之真實性不負任何責任。
(五)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重大事項或個人資料的變動情況,保證接受乙方隨時檢查。甲方保證在貸款合同簽署后按季度向乙方報送銀行對帳單和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第五條 擔保合同項下的索賠當上述貸款銀行按擔保合同規定向乙方主張擔保權利,乙方確認有關貸款催收
通知書或逾期貸款通知書真實的情況下,無論甲方或反擔保人是否反對或提出異議,乙方迫于履行擔保義務而選擇代甲方向貸款銀行還款時,甲方及其繼承人或債務受讓人、反擔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債權銀行行使過抗辯權而免除其相應的反擔保責任。乙方有權從代償之日起,每日按償付款項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罰金。
第六條 擔保費用
甲方在此保證,在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后,在銀行《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簽署之前,按照下列規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同時繳存反擔保保證金。
(一) 擔保費
擔保費按銀行發放貸款的 %計算,即人民幣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幣 元。
(二) 滯納金
甲方應在雙方正式簽訂擔保文件的三個工作日一次繳納擔保費用。如延遲交納未獲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費用總額向甲方收取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三) 保證金
1、在本貸款發放之前,甲方須繳納貸款額的 作為保證金。此保證金由甲方籌繳。如延遲,乙方所收貸款額的 保證金按每天萬分之五支付給甲方。
2、甲方提供給乙方保證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權以此保證金直接償還貸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帳戶的保證金所產生的利息,歸屬乙方所有。
(四) 其它費用
1、 為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方確認后所辦理的評估、鑒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差旅、咨詢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由乙方代為支付的,甲方應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償還。
2、 甲方在此是按照貸款銀行批準的貸款期限收費,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貸款到期后仍然無法解除擔保責任或擔保責任加重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貸款期限屆滿日至擔保責任依法定或約定解除或屆滿期間的雙倍擔保費及滯納金。
第七條 違約及違約后果
(一)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筆業務無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擔保費的50%,余下50%作為乙方勞務費用。如因乙方原因無法完成本筆業務,則乙方全額退回所收取的擔保費。
(二) 由于乙方所擔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額的歸還貸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約履行上述貸款合同相關義務,乙方自接獲貸款銀行的貸款催收書或貸款逾期通知書之日起,甲方即須承擔以下違約責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償的款項包括不限于:
1、 貸款本息、利息、罰息、復息;
2、 擔保標的額20%的違約金;
3、 乙方代償款及代償款利息;
4、 乙方為實現債權所須花費的一切費用(評估、鑒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差旅、拍賣變賣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
5、 依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收取的擔保費及滯納金;
6、 反擔保債權實現后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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