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置”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魅力,是習近平總書記“三農”思想的重要內容,為發展現代農業、實現城鄉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新的理論支撐。下文是有關三權分置的意見資料,歡迎大家閱讀與了解。

農業部部長:"三權分置"是農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創新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以下簡稱《三權分置意見》)。國新辦今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請農業部部長韓長賦介紹《三權分置意見》有關情況。
韓長賦介紹,概括地講“三權分置”是指農村的土地集體所有權、農戶的承包權、土地的經營權這“三權”分置并行。韓長賦表示,“三權分置”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創新,也是中央關于農村土地問題出臺的又一重大政策。相信隨著《三權分置意見》的貫徹實施,我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將更加鞏固完善,現代農業將健康發展、農民收入將穩步增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將加快推進。
韓長賦表示,“三權分置”的重要的意義至少有三點。第一,它豐富了雙層經營體制的內涵。雙層經營體制是農村改革開放之后確立的基本制度。從“兩權分離”到“三權分置”,從集體所有、農戶承包經營到集體所有、農戶承包、多元經營,應該說“三權分置”展現了我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持久活力,它是不斷往前走、不斷發展的,因為它涉及億萬農民的切身利益,是農村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小規模的一家一戶的經營有它的基礎性意義,同時也面臨著規模小、競爭力不足、現代因素引入不暢等問題,通過這個制度設計,既保持了集體所有權、承包關系的穩定,同時又使土地要素能夠流動起來,所以說它使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持了新的持久的活力。
第二,開辟了中國特色新型農業現代化的新路徑。實行“三權分置”,在保護農戶承包權益的基礎上,賦予新型經營主體更多的土地經營權能,有利于促進土地經營權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從而提高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資源利用率。這為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發揮適度規模經營在農業現代化中的引領作用,走出一條“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中國特色新型農業現代化道路開辟了新路徑。
第三,它還有重要理論意義,豐富了我們黨的`“三農”理論。“三權分置”實現集體、承包農戶、新型經營主體對土地權利的共享,有利于促進分工分業,讓流出土地經營權的農戶增加財產收入,土地承包權是一種用益物權,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現規模收益,所以它是充滿智慧的制度安排、內涵豐富的理論創新,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
兩辦出臺意見完善農地“三權分置”辦法
受權發布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提出,逐步建立規范高效的“三權”運行機制,不斷健全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為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堅實保障。
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深入推進,大量農業人口轉移到城鎮,農村土地流轉規模不斷擴大,新型經營主體大量涌現,土地承包權主體同經營權主體分離的現象越來越普遍。
意見對此指出,現階段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愿,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并行,著力推進農業現代化,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創新,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自我完善。
意見要求,完善“三權分置”辦法,要不斷探索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充分發揮“三權”的各自功能和整體效用。通過實踐探索和理論創新,逐步完善“三權”關系,為實施“三權分置”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指出,要扎實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確認“三權”權利主體,明確權利歸屬,穩定土地承包關系。建立健全土地流轉規范管理制度,完善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機制,確保土地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構建新型經營主體政策扶持體系,加快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修訂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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