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乘舟》,《詩經·邶風》第19篇。先秦時代邶地華夏族民歌。全詩2章,章4句。《詩經》是中國文學史上第一部詩歌總集。對后代詩歌發展有深遠的影響,此詩一首送別詩,一次動情的送別,發生在河邊。兩位年輕人終于拜別親友登船;剎那間化作了一葉孤舟,在浩淼的河上飄飄遠去。畫境之由近而遠,同時就融入了送行者久立河岸、騁目遠望的悠長思情。人生的旅途上,也是充滿了浪波與風險。遠去的人兒,能不能順利渡過那令人驚駭的波峰浪谷,而不被意外的風險吞沒——這正是佇立河岸的送行人,所深深為之擔憂的。
注釋
二子乘舟
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子,中心養養!
二子乘舟,泛泛其逝。愿言思子,不瑕有害?
①泛泛:船在水卜行走的樣子。景:同“憬”,遠行的樣子。②愿: 思念的樣子。言:語氣助詞,沒有實義。③中心:心中。養養:憂愁不定的樣子。④逝:往。⑤不暇:該不會。
譯文
兩個孩子乘木舟,
順江漂流去遠游。
時常掛念遠游子,
心中不安無限愁。
兩個孩子乘木舟,
順江漂流去遠游。
時常掛念遠游子,
該不遇上險與禍?
賞析
此詩的寫作背景,據《毛詩序》所說,有一個動人的故事。《毛詩序》云:“《二子乘舟》,思急、壽也。衛宣公之二子,爭相為死,國人傷而思之,作是詩也。”毛傳云:“宣公為伋取于齊女而美,公奪之,生壽及朔。朔與其母訴伋于公,公令伋使齊,使賊先待于隘而殺之。壽知之,以告伋,使去之。伋曰:‘君命也,不可以逃。’壽竊其節而先往,賊殺之。伋至,曰:‘君命殺我,壽有何罪?’又殺之。”劉向《新序·節士》則說壽知其母陰謀,遂與伋同舟,使舟人不得殺伋,“方乘舟時,伋傅母恐其死也,閔而作詩”。現代學者有認同“閔伋、壽”之說者,但持不同意見者亦多。聞一多先生猜測它“似母念子之詞”(《風詩類鈔》),也有學者斷為一位父親送別“二子”之作,均相近似。倘若要將它視為妻子送夫、朋友送人的詩,恐怕也無錯處。總之坐實詩的本事,似乎比較牽強,還是將此篇視為一首送別詩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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