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規定,現將本人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情況報告如下,請予評議。
(一)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總體情況
本人能積極出席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歷次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各項議案,對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
見,積極維護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勤勉盡責地履行了獨立董事職責,較好地發揮了獨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會議情況及投票情況:
1、出席會議情況:公司共召開董事會會議8次(含臨時會議2次)和股東大會2次,本人均能親自出席會議。
2、投票表決情況:本著對公司和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能夠主動關注與了解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認真審閱提交董事會審議的各項議案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等,積極參與討論并發表個人意見。投票表決中,除對利潤分配方案持保留意見外,對其他各項議案均投了贊成票。在日常履職中,能認真履行作為獨立董事應當承擔的職責,為公司的發展和規范運作提出建議,為董事會作出正確決策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發表獨立意見情況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規定,在本年度召開的董事會上本人發表的獨立意見如下:
1、在月日召開的五屆十七次董事會上,本人與其他三位獨立董事一起對提交本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及年度報告等進行了審查,發表了如下獨立意見:
?。?)關于傅靜坤趙文娟辭去公司獨立董事及吳雪芳辭去公司董事的議案。以上三人均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了書面辭呈,其辭職理由充分,符合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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