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guān)規(guī)定,就甲方將其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quán)利義務(wù),經(jīng)雙方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租賃房屋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于北京市西苑一幢 號 房屋出租給乙方用于經(jīng)營。該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具體座落方位及四至見房屋所有權(quán)證上的附圖。
2、 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quán),并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nèi)的土地使用權(quán)沒有用于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yè)及輔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nèi),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guī)定報經(jīng)有關(guān)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原有結(jié)構(gòu)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單位:人民幣)
1、第一年租金為 元,第二年租金為 元,第三年的租金為 元,第四年租金為 元,第五年的租金為 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為:
本合同簽訂時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 元。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zulinhetong/4286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