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駐村扶貧工作計劃(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xx〕25號)精神,進一步健全干部駐村扶貧機制,實施精準扶貧,加快貧困地區貧困群眾脫貧致富步伐,全面建成我縣小康社會,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20xx年至2020年,分兩輪對全縣191個貧困村和17.2萬貧困人口駐村扶貧、包戶扶貧,其中第一輪從20xx至2017年,由省、市兩級50家后盾單位幫扶21個貧困村,縣直及省、市駐平(企業)128個單位幫扶76個貧困村,現就我縣選派干部開展駐村扶貧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駐村扶貧單位的安排
(一)參與單位。部分省、市、縣駐村扶貧單位(見附件一)。
(二)駐村布點。縣駐村扶貧單位集中安排在27個鄉鎮的76個貧困村,幫扶單位和幫扶貧困村一定三年(見附件二)。
二、駐村扶貧干部的選派
(一)隊伍組建。駐村扶貧單位組建駐村扶貧工作組,每個工作組由2-3名干部組成,如果有2個以上單位駐村扶貧的,由牽頭單位選派一名班子成員以上負責干部任工作組組長,協作單位選派一名科級干部任工作組副組長,牽頭單位明確一名年富力強的優秀干部任工作隊員,負責駐村扶貧日常工作。
(二)人員條件。派駐駐村扶貧的干部要求政治素質好,熱愛農村工作,有較豐富的農村工作經驗和較強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風扎實,身體健康,甘于奉獻,廉潔自律,優先選派有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的優秀中青年干部。
(三)掛任職務。各駐點村扶貧工作隊員任駐點村黨支部第一書記,有2個以上幫扶單位的村,由牽頭單位駐村工作隊員兼任駐點村黨支部第一書記。
(四)待遇保障。干部駐村扶貧工作期間,每月駐村時間不少于20天,單位按財政規定給予駐村干部按駐村實際天數每人每天30元的伙食補助,每個單位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元的駐村扶貧辦公經費。
三、駐村扶貧的主要任務
駐村扶貧的主要任務是幫助貧困村抓班子、帶隊伍、強基礎、興產業、解難題、辦實事、樹新風、促和諧,確保貧困村改變貧窮落后的面貌,帶動精準扶貧對象全面脫貧。
(一)制定扶貧規劃。全面深入調研,摸清貧困村的基本情況,找準制約發展的突出問題、原因癥結,科學制定扶貧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目標,組織實施好整村推進工作。
(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大力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選優配強村“兩委”班子成員,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建好用好村級活動場所,充分發揮村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隊”。
(三)完成扶貧重點工作。圍繞扶貧“十項重點工作”,抓好水、電、路、業、房、環境整治“六到農家”和教育、醫療、養老、“低保”、“五保”、村集體經濟“六個落實”,使貧困村的基礎設施、村容村貌和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升,貧困群眾增收致富能力明顯增強。
(四)明確結對扶貧責任。駐村扶貧單位所有干部要對該村精準扶貧戶實行手牽手、一對一、一對多結對幫扶全覆蓋,因人因戶施策,落實扶貧責任和措施,建立結對扶貧機制。
(五)宣傳落實惠農政策。深入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扶貧開發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各項強農惠農政策,激發扶貧對象自我脫貧的內在動力,引導貧困群眾主動參與扶貧開發項目建設,加快脫貧致富步伐。
(六)強化駐村資金支持。由牽頭單位負責組織,駐村扶貧單位籌資,每年到村資金不少于6萬元,主要用于精準扶貧。
(7)明確財扶資金額度。由縣扶貧辦全力爭取省、市的項目和資金支持,縣政府統籌安排到村扶貧資金每年不少于10萬元。
四、駐村扶貧工作的組織領導
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縣扶貧辦組織實施,縣委組織部在駐村扶貧工作隊的選派上發揮牽頭作用,縣扶貧辦負責做好駐村扶貧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幫扶單位黨委(黨組)負責本單位駐村扶貧干部的選派和管理,全面落實駐村扶貧工作責任。
(一)領導聯村示范。由30名縣級領導聯系27個鄉鎮28個貧困村,帶頭做好駐村扶貧工作,推動全縣扶貧開發工作順利開展。
(二)落實扶貧責任。各駐村扶貧單位黨委(黨組)要把駐村扶貧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切實從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大力支持,選優配強駐村工作隊負責人和工作隊隊員,切實關心駐村扶貧干部的工作、學習、生活,把駐村扶貧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途徑。駐村扶貧工作隊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各鄉鎮要全力支持,加強工作指導和聯系服務,讓駐村扶貧干部安心工作。
(三)加強管理考核。由縣委督查室會同相關單位研究制定駐村扶貧考核辦法,由縣委組織部、縣扶貧辦負責組織實施,縣委督查室負責督查,并對駐村扶貧單位、工作隊員實行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實行單列,不占單位指標。對表現優秀、各方面成熟的駐村扶貧干部,單位有合適崗位時,要優先提拔使用;對消極應付、不負責的單位和扶貧干部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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