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影》是朱自清先生早期的一篇極為有名的文章,也是現代文學史上散文的杰作。全文只有一千五百字,集中描寫了一個片段,卻感人至深,膾炙人口。過去,這篇散文曾長期選作教材,正如吳晗先生說的:“這篇短文被選為中學國文教材,在中學生心目中,朱自清三個字已經和《背影》成為不可分的一體了。”記的葉圣陶也講過類似的話。一篇散文能夠久久傳誦,不被忘記,這決不是偶然的,它在藝術上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讀《背影》后,給我的第一個感受是,作者著力表現了人間的至情——真摯的父子之情。這會總感情表現的細膩、真實、深刻。
《背影》寫于1927年,記寫了回憶中的父親的背影。那是1917年的事情:祖母去世,父親徐州煙酒公賣局長的差事也交卸了。辦完喪事,父子同到南京,父親送作者上火車北去。這事發生在作者二十歲的冬天。在那特定的場合下,作為父親對兒子的關懷、體貼、愛護,使兒子極為感動,這印象經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來,那背影就出現在晶瑩的淚光中,使人不能忘懷。
父子間這種真摯的感情,作者表現得淋漓盡致。從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從撿定座位、千萬叮囑;從親自去買橘子。都體現了父親的愛。各種事情,都是極其平常的,極其瑣細的,但從中表現出的感情,卻是極其珍貴的,它使作者經久不能忘懷,讀者讀后,也不能不為之感動。
作者寫的是一篇抒情散文,通過質樸的敘事來抒情。作者筆下的事物,都被感情的色彩所籠罩。它很不同于客觀的敘述,而是用敘述做為抒情的工具。行文的字里行間,都流露了父子間的至情,這正是文章能感動讀者的地方。雖是事過十年后的回憶,卻都是按當時的情形敘述,在那種種細事中,處處透露了父親愛惜兒子的心。父親把二十歲的兒子仍然看成小孩子,而兒子卻不太滿意,處處認為父親的行為“不太漂亮”,當時兒子不能理解父親的一片深情。作者在如實記敘之中,加以點撥:“我現在想想,那時真是太聰明了!”“我那時真是聰明的過分”。回憶之中,帶有責備自己的意思,明白了當時不能體貼父親心情的過失。這些地方,都增強了文章的抒情性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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