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歐陽舍人書》是宋代文學家曾鞏寫給其師歐陽修的一封感謝信,文章通過對銘志作用及流傳條件的分析。來述說“立言”的社會意義,闡發“文以載道”的主張,表達了對道德文章兼勝的贊許與追求。文章結構謹嚴,起承轉合自然。
寄歐陽舍人書(節選)
曾 鞏
去秋人還,蒙賜書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銘,反復觀誦,感與慚并。
夫銘志之著于世,義近于史,而亦有與史異者。蓋史之于善惡無所不書,而銘者,蓋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義之美者,懼后世之不知,則必銘而見之。或納于廟,或存于墓,一也。茍其人之惡,則于銘乎何有?此其所以與史異也。其辭之作,所以使死者無有所憾,生者得致其嚴。而善人喜于見傳,則勇于自立;惡人無有所紀,則以愧而懼。至于通材達識、義烈節士,嘉言善狀,皆見于篇,則足為后法。警勸之道,非近乎史,其將安近?
及世之衰,人之子孫者,一欲褒揚其親而不本乎理。故雖惡人,皆務勒銘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為,又以其子孫之請也,書其惡焉,則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銘始不實。后之作銘者,當觀其人。茍托之非人,則書之非公與是,則不足以行世而傳后。故千百年來,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銘,而傳者蓋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書之非公與是故也。
然則孰為其人,而能盡公與是歟?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蓋有道德者之于惡人,則不受而銘之;于眾人則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跡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惡相懸而不可以實指,有實大于名,有名侈于實。猶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惡作辨之不惑,議之不徇?不惑不徇,則公且是矣。而其辭之不工,則世猶不傳,于是又在其文章兼勝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豈非然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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