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有一位古怪而殘酷的青年小說家以他的幾部血腥的作品,震動了文壇。一時間,大部分評論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身上。此人姓余名華,浙江海鹽人。后來,有幸我與他同居一室,進行著同學的歲月,逐漸對這個詭異的靈魂有所了解。坦言地說,這是個令人不愉快的家伙。他說話期期艾艾,雙目長放精光,不會順人情說好話,尤其不會崇拜“名流”。據說他曾當過五年牙醫,我不敢想象病人在這個狂生的鐵鉗下將遭受什么樣的酷刑。當然,余華有他的另一面,這一面與大家差不多。這一面在文學的目光下顯得通俗而平庸。我欣賞的是那些獨步雄雞式的、令人不愉快的東西。“正常”的人一般都在浴室里引吭高歌,余華則在大庭廣眾面前狂叫,他基本不理會別人會有的反應,而比較自由地表現他狂歡的本性。狂歡是童心的最露骨的表現,是浪漫精神最充分的體驗。這家伙在某種意義上是個頑童,在某種意義上又是個成熟得可怕的老翁。對人的了解促使我重新考慮他的小說,試圖說一點關于藝術的話,盡管這顯得多余。任何一位有異秉的人都是一個深不可測的陷阱,都是一本難念的經,都是一顆難剃的頭顱,對他的分析注定是出力不討好的營生。這里用得上孔夫子精神;知其不可為而為之。
我首先要做的工作,是縮小范圍,把這個復雜的性格拋到一邊,簡單地,從思想和文學的能力方面給他定性:
首先這是一個具有很強的理性思維能力的人。他清晰的思想脈絡借助著有條不紊的邏輯轉換詞,曲折但是并不隱晦地表達出來。其次這個人具有在小說中施放煙霧彈和在煙霧中捕捉亦鬼亦人的幻影的才能,而且是那么超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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