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有關鄉土文學理論的分歧,根本點不在于對鄉土文學這一概念中的“鄉土”內涵的不同理解,而在對“鄉土文學”這一概念的整體性把握上。中國文學傳統中有濃厚的鄉土意識,但沒有鄉土文學的概念和理論。新文學初期,對于美國localcolour小說理論如何與中國文論對接與轉換,在茅盾與周作人之間初步形成了中國鄉土文學發展的兩個向度。這兩個向度后來被魯迅整合成相對完整的鄉土文學理論,即寓鄉土思念、民生關懷和鄉土批判于一體的鄉土文學觀。
【關鍵詞】鄉土文學理論;魯迅;周作人;茅盾
在對于中國現代“鄉土文學”這一理論概念的理解上,一直存在較大的分歧。就目前的研究現狀而言,頗有各家自說自話的趨勢。分歧的根本點不在于對“鄉土文學”這一概念中的“鄉土”內涵的不同理解,而在于對“鄉土文學”這一概念的整體性把握上。歷史上的分歧和政治語境的變化,使“鄉土文學”這一融合了中國本土文化與外來文化的復雜概念顯得迷霧重重,本文試圖追溯鄉土文學理論從醞釀到形成的歷史,縷析鄉土文學的內涵,從而為被泛化、模糊化和狹義化而令人莫衷一是的鄉土文學尋找理論支點。
對于中國本土文化和文學而言,“鄉土”是人們司空見慣的語匯,其基本含義是明確的,其一是指“家鄉”或“故鄉”,《列子·天瑞》“有人去鄉土,離六親”中“鄉土”,指的就是“家鄉”、“故鄉”;其二是指“地方”,曹操《土不同》“鄉土不同,河朔隆寒”中“鄉土”即指“地方”,直接與地域特色、氣候景物相聯系。鄉土的這兩個基本含義在中國文學傳統中形成了悠久的鄉土意識,不同于社會思想史研究中對鄉土意識的理解:“把以農民為主體的,在鄉里社會大多數成員中普遍流行的民眾意識”稱為鄉土意識…’,中國文學中的鄉土意識是指基于第一層含義的思鄉情懷,和基于第二層含義的對地方景物的追懷,以及由這兩者生發的對有關特定地域的風俗人情的抒寫。歷史上我們高度發達、幅員遼闊的農業社會形成了安土重遷的民族文化心理,而落后的交通條件,特定的考試、取士、游宦制度,又使許多人不得不離開故鄉,因此思鄉主題成為中國文學傳統的鮮明特色。士子們經過十年寒窗苦讀,考得秀才資格之后,就踏上了漫長的趕考、游宦之路,往往“只說是三四月,又誰知五六年”。長時間離開家庭、離開故土,隔斷了與親人的信息溝通,年輕的妻子、年邁的慈母,還有手足情誼,構成了思鄉的主要內涵。由對人的思念過渡到對地方景物的追懷,其源頭可以追溯到《詩經·采薇》中的“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思鄉主題在懷人念物中自然滲透到對能給人帶來高度快樂的節日、風俗的懷戀中,如韋應物《寒食寄京師諸弟》、王維《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這些詩歌,就記述了寒食節不生火、重陽節佩插茱萸等風俗。雖然我們可以感覺、體會、領悟到古典文學傳統中濃郁的鄉土意識,但在西方文學與中國文學發生大規模的碰撞之前,我們的古典文論一直沒有對之進行理論的梳理和概念的提煉。換言之,鄉土文學理論是中國文學現代轉型的產物,是中國現代文學的寶貴成果之一。
與重感悟重印象的中國文學批評習慣有所不同,西方文學批評往往重視理論歸納、重視提煉概念術語。因此,西方許多國家都有較為成熟的關于鄉土文學的理論。其中創作和理論成果最為突出的是肇始于南北戰爭時期的美國鄉土文學,它成為戰后美國文壇唯一延續近30年的文學形式。美國文學批評稱之localcolour或localcoolrism,直譯就是“地方色彩”文學。在引入“鄉土文學”這一概念之初,當時兩位重要的文藝批評家周作人和茅盾對其本土化的方向就存在不同的見解。周作人是五四文壇舉足輕重的批評家,茅盾則在較長時間里執掌新文學的重要刊物《小說月報》。由于周氏的名望與地位,茅盾非常倚重周的文章,經常以顯要位置予以發表,以至于發生過曾因周作人的譯文未能及時交稿而將預定1921年3月出的“俄國文學專號”挪后之事,但兩人對文學與社會、人生關系的理解殊異,周氏后來愈演愈烈的那套“爐火純青的趣味主義”。文學觀與茅盾的“為人生”的藝術觀相距甚遠,因而兩人關系非常微妙。從他們當時的通信來看,茅盾對周氏是很敬重的,隨著在文壇的影響日益擴大,周氏附逆之前,茅盾也從未有過與其針鋒相對的駁難。但從1920年代開始,兩人公開發表的文章就頗耐人尋味,明斗沒有,暗爭卻是存在的。后來茅盾回憶說:“自己與大多數文學研究會同人并不贊同”周氏的意見,“步調并不相同”,還是可信的。
在鄉土文學理論本土化的方向上,茅、周兩人的“步調”就“不相同”。新文學初期,我們雖然沒有關于鄉土文學的理論,但出現了以魯迅為代表的思念故鄉、描摹地方景物風俗、反映民生疾苦的作品。而且,值得重視的是,與美國localcolour不一樣,中國作者群在深重的民族危機和社會危機中尋求新的思想資源,無論是作者本人的思想還是作品流露的傾向都明顯受到西方現代思想的影響。茅、周對這類作品都很關注,但對于如何為這類作品“正名”,它們該往哪個方向發展,是致力于“地方特色”還是反映民生疾苦,兩人意見可謂大相徑庭。
迄今為止,我們發現最早提出“鄉土文學”概念的是周作人。1910年,在為自己翻譯的匈牙利作家約卡伊·莫爾(周譯:匈加利,育珂摩耳)的中篇小說《黃薔薇》撰寫的序里,周氏在兩重意義上肯定《黃薔薇》為“近世鄉土文學之杰作”,其一為“多思鄉懷古之情”,周氏這里所說的“思鄉”與后來魯迅概括的“鄉愁”有所不同,而與古典文學中的“思鄉”有更多的淵源;其二為“風俗物色,皆極瑰異,……諸平原為狀,各各殊異。或皆田圃,植大麥煙草,荏粟成林,成為平蕪下隰,間以池塘,且時或茂密,時或荒寒,時或蒼涼,時或艷美”。這就是周氏后來所說的“特殊的土味和空氣”、“鄉土的色彩”、“鄉土趣味”。在為劉大白的詩集《舊夢》撰寫的序文里,周氏是這樣解釋“鄉土趣味”的:寫出“真的今昔的夢影,更明白的寫出平水的山光,白馬湖的水色,以及大路的市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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