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散文
粱實秋
①“散文”的對峙的名詞,嚴格的講,應該是“韻文”,而不是“詩”。“詩”時常可以用各種的媒介物表現出來,各種藝術里都可以含著詩。柏拉圖的對話,是散文,但是有的地方也就是詩;陶淵明的《桃花源記》是散文,但是整篇的也就是一首詩。同時號稱為詩的,也許里面的材料仍是散文。所以詩和散文在形式上劃不出一個分明的界線,倒是散文和韻文可以成為兩個適當的區別。這個區別的所在,便是形式上的不同:散文沒有準定的節奏,而韻文有規則的青律。
②散文對于我們人生的關系,較比韻文為更密切。至少我們要承認,我們天天所說的話都是散文。不過會說話的人不能就成為一個散文家。散文也有散文的藝術。
③一切的散文都是一種翻譯。把我們腦子里的思想情緒想像譯成語言文字。古人說,言為心聲,其實文也是心聲。頭腦笨的人,說出話來是蠢,寫成散文也是拙劣;富于感情的人,說話固然沉摯,寫成散文必定情致纏綿;思路清晰的人,說話自然有條不紊,寫成散文更能澄清澈底。由此可以類推。散文是沒有一定的格式的,是最自由的,同時也是最不容易處置的,因為一個人的人格思想,在散文里絕無隱飾的可能,提起筆來便把作者的整個的性格纖毫畢現的表示出來。有一個人便有一種散文。正如喀賴爾翻譯萊辛的作品的時候說:“每人有他自己的文調,就如同他自己的鼻子一般。”
④文調的羨純粹是作者的性格的流露,所以有一種不可形容的妙處:或如奔濤澎湃,能令人驚心動魄;或是委婉流利,有飄逸之致……總之,散文的妙處真可說是氣象萬千,變化無窮。我們讀者只有贊嘆的份兒,竟說不出其奧妙之所以然。批評家哈立孫說:“試讀王爾德,笛福,綏夫特,你便可以明白,文字可以做到這樣奧妙絕倫的地步,而你并不一定能找出動人的妙處究竟是那一種特質。你若是要檢出這一個辭句好,那一個辭句妙,這個或那個字的音樂好聽,使你覺得是雄辯的,抒情的,圖畫的,那么美妙便立刻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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