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再別康橋》的抒情結構
寄托情感尋求解脫的詩歌有個共同的抒情特點,其抒情結構大體表現為:“物我相對”──“物我相融”──“物我相對”。讀者在詩的開頭往往能看到一個清晰的抒情主體,因某種現實原因而面對著一個或物象或情境的客體。然后,因出神于這些物象或情境,使抒情主體融于客體中,或神與物游,或物我皆忘。當神游或忘我到達極致后,不能繼續維持這種物我和諧時,抒情主體會幡然回到與客體的相對之中。這種抒情結構常常被詩人用來表達失意之后的虛幻寄托、抑郁京懷的短暫解脫。
本文以徐志摩的《再別康橋》為例來說明這一抒情結構的特點。
從意象上看,全詩有一個由概括到具體再到概括的過程:從第一節的“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云彩”到第二節“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中的新娘”,再到第三節“軟泥上的青
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搖”,意象逐漸地由大到小,由概括到特寫。而第四、五節的尋夢放歌進入了更具體的意象特寫之中。然后由第六節的“悄悄是別離的笙蕭,夏蟲也為我沉默”到第七節“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云彩”,逐漸由具體的特寫回到概括的大景之中。這里,不愿打擾康河的“我”因金柳艷影蕩入心中而走近康河,看著向自己招手的水草,竟忘了不愿打攪的初衷,想象自己成了一顆康河的小草,進而飄向自己如詩如夢的遙遠青春。于是此時不管是撐長籬漫溯還是載星輝放歌,都已是景中有我、我中有景,康河就是我,我就是康河。游夢的極致為放歌,放歌卻讓自己走出了夢境,于是又開始走向大景,走向主客互為呵護的相對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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