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第16任總統亞伯拉罕·林肯除了非凡的政治才能外,還是一個出色的演說家,人們都被他淵博的知識、深邃的思想和優美的語言所折服,想像他一定是某名牌大學的高材生,不然怎么會有這么多學問呢?林肯對此的回答是——我的學問都是隨手撿拾來的。
林肯所受的教育極為有限,他的家境貧寒,小的時候隨父母移民西部荒涼的草原,在一條叫做鴿子河的地方開墾土地。由于人煙稀少,學校很不正規,對教師的要求也不高,只要能教會孩子們讀、寫、算就行了。事實上也很難找到一個有較高知識水平的教師,所以當一個被認為懂得拉丁文的過路人偶爾在附近停留時,他就會被視為奇才。慣常的情況是,一多半在冬天,間或有教師來到鴿子河時,學校就開學;教師一走,學校就關門。林肯后來回憶說:“我全部上學的時間加在一起還不到一年。”
但最重要的是,林肯學會了認字,雖然有些吃力卻能夠讀書了,這給他暗淡的童年歲月增添了光亮。林肯對讀書非常癡迷,他的表弟丹尼斯·漢克斯多年以后記述道:“亞伯十二歲以后,我從未見到他不隨身攜帶書本。他把書塞進襯衫里,把玉米餅裝滿褲袋就耕地去了。晌午時他坐在樹底下邊讀邊吃。晚上回家,他把椅子往煙筒邊一放,背靠著墻就讀起書來。”
林肯沉迷讀書的事,時常會作為趣聞成為人們的談資。鎮上的一家商店是人們愛去的聚會場所,別的孩子都在嬉鬧玩耍,林肯卻抱著書本,邊讀邊撿起木炭,在燒火用的鐵鍬上寫字,寫了又擦,擦了又寫。在他們眼中,林肯有些古怪,他好像能從書中得到比別人更多的東西,時常會發出別人想不到的疑問,看別人不能回答,他便煞有介事地議論一番。
除了書本,林肯還千方百計地從多種途徑獲取知識。他總是搶著幫家里或鄰居寫信,邊寫邊大聲念,還經常提出自己的問題:“你想在信里說些什么?你打算怎么說?你確實認為這樣說最好,還是覺得有更好的說法?”鎮上的人都喜歡找他寫信,這也讓他的語法和作文有了長足的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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