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不少人有這樣一種觀念:只有把杜甫的人生說得很窮困很悲慘,才是對杜甫的尊重與理解。其實,這種觀念不但是錯誤的,而且也是危險的。不尊重事實,必然會導出背離人性、扭曲人性的結論。
這里,我還要講述一個事實:杜甫沒有許多人想象的那么窮。
如今稍微有點錢的人家,私家交通工具通常會有自行車、摩托車乃至轎車;唐代大詩人杜甫不算有錢人,但也不像許多人想象的那么貧窮——畢竟出生于世代為官的家庭,交通工具方面,他也有過驢、馬和船。農業國度,封建時代,有驢、馬代替腳力,不足為奇,有過船只,卻有點不尋常。大概有點類似今天擁有奔馳寶馬之類豪車。事實上,杜甫家有過的船,還不止一艘(只)。
作于晚年夔州(今天重慶奉節)時期的《壯游》詩,回憶二十幾歲時漫游吳越情形,有“東下姑蘇臺,已具浮海航。到今有遺恨,不得窮扶桑”四句。字面意思是:漫游到姑蘇一帶時,得到一艘可以開到海上的大船;杜甫終身為之遺憾的是,沒能乘著這大船到扶桑(今日本)一游。這一艘大船,大概不是屬于杜甫一人所有。可能,杜甫只是有機會乘坐它出海,甚至去扶桑一游。
到成都不久所作的《春水生二絕》之二,杜甫感慨在“南市津頭有船賣,無錢即買系籬旁”。似乎是想買,但一時缺錢,沒能如愿。但是,不久之后寫的《進艇》詩,就有“晝引老妻乘小艇,晴看稚子浴清江”兩句。據情理推測,這個時候,杜甫家有了一只可供在浣花溪中兼作交通、娛樂工具的小艇。
杜甫為躲避徐知道之亂,輾轉到了梓州。打算取道閬中,離開四川,東下吳楚。為此,杜甫大概向在當地做官的朋友們(多為州縣長官)表示過自己需要一艘船。《春日梓州登樓二首》之二“厭蜀交游冷,思吳勝事繁。應須理舟楫,長嘯下荊門”,便有這個意思。《將適吳楚,留別章使君留后,兼幕府諸公,得柳字》詩中“相逢半新故,取別隨薄厚。不意青草湖,扁舟落吾手”四句,顯然,有人真的贈送了他一艘船。或許,這艘船就是《絕句四首》詩“門泊東吳萬里船”中的那一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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