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區域性國際公共產品視野看拉丁美洲區域教育合作論文
摘要: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正在成為研究區域教育合作的一個新視角。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的優勢在于,能更直接反映某區域不同類型國家的需求,從而使機制和制度更切合該地區穩定和發展的需要。本文研究了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的一般理論,并以過去幾十年來由美洲開發銀行提供資金或主導的區域教育項目為例,分析了區域教育合作的主要發展趨勢。
關鍵詞:區域性公共產品教育合作關洲開發銀行
在全球化繼續發展的同時,區域合作正在成為新的國際潮流。21世紀將是區域合作的世紀,區域合作的理念正在成為眾多國家對外政策的主導思想,國際形勢的變化也在國際教育的發展中得到反映。本文從教育學、公共經濟學和國際政治經濟學的跨學科視角,以美洲開發銀行為例,研究了當代區域f生教育公共產品發展的一般理論和趨勢。
一、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的界定與分類
對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的討論是建立在公共產品理論基礎上的。公共產品的概念已在經濟學領域得到廣泛運用。經濟學家常常從分析公共產品所具有的兩大特征來界定公共產品。這兩大特征一個是消費的非排他性non—exclusive),與排他性(exclusive)相對;另一個是消費的非競爭性(non-irva1),與競爭性(irva1)相對。所謂公共產品就是指那些在消費上同時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產品。國防和燈塔就是這方面的典型例子。與此同時,區域性國際公共產品同樣來源于經濟學中的公共產品的概念。在公共經濟學中,通常將一國的國內公共產品分為全國性的公共產品和地區性的公共產品,全國性的公共產品由中央政府提供,受益面覆蓋全國;地區性的公共產品由各級地方政府提供,只滿足某一特定地區居民的生產和消費需求。回由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有效彌補了中央政府在提供公共產品時的供給不足和缺乏針對性,更加能夠得到地方居民的認同,同時在運作和管理上也顯得更有效率。將這一理論延伸至國際政治經濟學領域,便衍生出“區域性國際公共產品”的概念。
在全球性公共產品供應嚴重不足或者無法滿足個性化需求的情況下,共同的需求和共同的利益將會驅使區域內國家或國家集團聯合起來,共同設計出一套安排、機制或制度,并為之分攤成本。我們完全有理由把這些只服務于本地區、只適用于本地區、其成本又是由域內國家共同分擔的安排、機制或制度稱為“區域性國際公共產品”。圈區域性國際公共產品主要涉及兩個以上主權國家或地區之間的利害關系和利益沖突。如果該利害關系涉及所有主權國家和地區則是全球性公共產品。
一般來說,區域陛國際公共產品是具有地域限制的,其成本是有關成員通過協商來分攤的,因而能夠比較有效地防止和排除該產品被“私物化”的可能。從目前各區域合作的現狀來看,除特定區域外,一般不存在具有壓倒性優勢的國家。
以產品屬性為分析對象的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指的是地區性教育機構所提供的教育服務。這種公共產品在消費上具有特殊性:其消費效用有直接與間接之分。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的直接消費效用是指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后知識、能力的增長,品行和價值觀念的養成等,在教育經濟學中叫做教育的內部產出或內部效益。教育的內部產出提高了受教育者的生產能力、創造能力和文明程度,使受教育者在勞動力市場和社會活動中獲得更高的收人和地位,促進了社會經濟增長,增進了社會和諧,這種效應在教育經濟學中叫做教育的外部產出或外部效益。教育外部效益的存在,使人們將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看成是區域機構對人力資本的投資。
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是國際政治經濟學對區域合作進行理論解釋的一種新的嘗試。從直接消費看,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也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增加一個學生,邊際成本不為零,會降低原有學生得到的教育服務水平,如人均受教師關注的程度會降低,人均校舍面積、圖書、儀器等教育資源會減少。在技術上學校完全有能力將教育的消費者(如不付費者)排除在學校或教室之外。因此,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的直接消費具有私人產品的性質。公共經濟學權威阿特金森和斯蒂格利茨正是從教育的直接消費特點出發,把它看成是“公共供應的私人產品”的。舊從間接消費看,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具有部分的非競爭『生和非排他性。區域教育公共產品使受教育者個人獲得更高的收入和社會地位,這是受教育者的個人收益,他人不可分享,因而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能促進區域內經濟更快增長,國家問關系更加和諧,這種社會經濟利益由全體區域內成員都可受益,對區域整體而言增加消費者的邊際成本為零,也無法排除其他成員得到這種利益,因而沒有競爭性和排他性。所以,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的間接消費具有混合產品的性質。
依據國際公共產品產生的基本原因,區域教育公共產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別:一是以專業化分工為基礎、依附于服務貿易行為的教育公共產品,主要包括多邊教育服務體系以及以維持這些體系為責任的國際組織。二是協調利益沖突的教育類國際組織以及被普遍認同的教育領域的國際規則,主要包括一些仲裁機構和項目維持機構。一些國際法及其準則如果被普遍所認同而成為協調區域內教育產品提供中發生的利益沖突的一致依據,也被視為能夠在區域范圍內運用的教育公共產品。三是以區域內教育發展為基礎的集體行為。區域內教育問題具有很強的外部性。因此,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各個國家有參與改善教育的集體行動的動機。這一類國際公共產品又可細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府問的協調行為;一類是民間通過國際捐贈而發展起來的教育產品的提供機制。四是全球化使得地區性教育問題的外溢性提高,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國家間的有效合作。而主權國家如果采取以鄰為壑的競爭政策最終會損害自身的利益。因此,這種現實會加強主權國家謀求國際合作的動機。例如,隨著知識流動性的增強,公共資助的教育培訓和研發可以通過技術轉移使其他國家受益。雖然這些公共產品的形式和內容有所不同,它們都具有共同的國際外溢性特征,即雖然是由國內供應,但可以“出口”國外并被眾多國外消費者使用,國際消費者并不要為消費付出相應代價。因此,對于這類公共產品會存在國際上所謂的“搭便車”行為。可以將這種具有國際外溢性特征的教育公共產品也定義為“區域性教育公共產品”。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30368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