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基礎”課“課型群”建設的構想與實踐
[論文摘要]教學方法是教學改革與研究中的重要問題,也是一個難點問題。傳統的教學方法的研究采用的往往是“一法一議”的方式,其局限性一目了然。“基礎”課“課型群”建設以雙主體學導式教學理念為理論基礎,以課堂教學實驗為主要途徑,立足于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方法的改革,經過不斷探索和篩選,構成了以基本課型與輔助課型等六個課型為主體的“基礎”課“課型群”。
[論文關鍵詞]教學方法 課型群建設
思想政治理論課與其他課程有所不同,教材由國家統一編寫,在這種情況下,怎樣開出讓學生滿意、教師滿意、社會滿意的課程,教學方法的問題就凸顯出來。教學方法不僅是教育理論的主要組成部分,而且具有鮮明的針對性、實踐性、可操作性等特點。雖然大家對教學方法持有不同的觀點和理解,然而,課堂教學是實現教育目標最主要的途徑,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因此,以課堂教學為主輔助其他教學方法仍然是學校教學的主要方式。我們從上個世紀末開始就一直關注思想政治理論課程的建設問題,并從系列課程建設人手,努力在課程設置、教學理念、知識結構、教學評價等方面堅持理論聯系實際,進行探索和研究并付諸實踐,為構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以下簡稱“基礎”)課程“課型群”建設打下了很好的基礎。本文主要研究的是以課堂教學為主、以基本課型與輔助課型共同組成的思想政治理論課“課型群”建設問題。
一、“基礎”課“課型群”建設教學方法研究的意義
多年來,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在學科建設、教材體系、教學手段等方面都作了大量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一些成果,思想政治理論課在高校的地位和作用也逐漸受到重視,課程建設也逐漸走上了正軌。然而,思想政治理論課程在教學方法的理論研究與改革方面卻始終難有新的突破,究其原因,有兩個傾向性的問題值得注意:一種傾向是偏重對某種具體的教學方法的研究,例如,我們非常熟悉的案例教學法、理論灌輸法、疏導法、溝通法等等,這些教學法非常重視實踐操作,因此課堂效果比較明顯,也便于教師學習操作。具體教學方法的研究通常采用的是“一法一議”的方式,研究比較細致具體,針對性強,也達到了將某一種教學法典型化的要求,但是局限性也是一目了然。雖然很多人期望從改變研究的角度和途徑取得新的突破,但是,針對某種具體教學方法的研究與實踐畢竟與教師個體的教學理念、個性風格以及對知識內容的理解有密切的關系,同樣的方法,同樣的內容,同樣的案例,不同的教師運用起來卻會有完全不同的效果。這種單一教學方法的研究往往表現出濃厚的個性化色彩而難以透視其內在規律,很難達到示范性的效果。另一種傾向是把教學方法的研究理解為各種具體教學方法組成的教學模式,如程序教學法、實踐教學法、傳統教學方法等,期望教師,特別是新教師掌握了某種模式后能夠勝任教學工作。這些研究基本上是遵循了一般教育學理論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雖然具有普遍性的意義,但是針對性不強、特點不鮮明,所以總是讓人有隔靴搔癢之感,很難有所突破。 高校“基礎”課承擔著對大學生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任務,旨在幫助大學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增強社會主義法制觀念、解決成長成才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基礎”課程是“使人成為人的學問”,其課程內容主要講授做人的基本理論和知識、價值標準和道德行為取向,使學生具備現代社會所需要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養,成為合格的現代人。因此,課程要求教師在授課的過程中要理論聯系實際,教學方式和方法要努力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學生。要達到這個要求,切實提高“基礎”課乃至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效果,必須在教學方法上進行改革和創新。以“雙主體學導式”教學理念為基本思路的.教學方法研究,是在多年教學改革與探索的基礎上,構建“基礎”課“學導式”“課型群”。“學導式”教學是一類教學方法的總稱。它是《基礎》課教學過程“雙主體”結構的載體,體現了“學導式”教學的規律性。“基礎”課“學導式”教學方法十分豐富,是由基本課型與輔助課型共計6個課型相結合的“課型群”系統。在教學中,通過各具特色的課型進行教學,引導學生成為教學過程的主體,積極主動自覺地參與教學過程和教學活動,調動和發揮學生認知、情感、意志和行為等內在因素的作用,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掌握做出正確價值是非判斷和行為選擇的方法,逐漸丟棄不良的行為習慣,形成正確的思想道德和自覺的法律意識。通過對不同課型基本要素和基本規律的研究,使“基礎”課的教學方法更加貼近學生實際,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特點,增強教學效果。
“課型群”的研究與實驗已經突破了傳統的單一教學方法研究的思路和范圍,涉及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論、思想政治教育課的教學規律、構建教學模式的原則、教學的組織形式、不同課型之間的內在聯系等等理論問題,因此,該項研究對深化思想政治教育理論研究,拓展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論、教學方法論的研究思路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基礎”課“課型群”建設的理念與原則

教學方法的分歧往往源于一個主要問題,就是對教學過程中教師與學生的地位、作用的認識不同。由于教育者所處的立場不同,有的強調教師的作用,有的強調要發揮學生的積極性,所以就形成了不同的教學思路和多種教學方法。十幾年來,吉林大學“基礎”課程教學團隊在陳秉公老師的積極倡導下,我們在理論研究與教學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雙主體學導式”的教學思想理念,強調教師是教學過程的主體,學生也是教學過程的主體,通過“雙主體”互動實現教學目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教師與學生均是教學過程的主體,但是其作用并不相同。教師是教學過程的主持者和施教者,對教學過程負全責,主持設計、規劃安排教學過程和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學生是教學過程的參與者和接受者,如果教師授權,學生也可以主持個別教學活動。例如,體驗式教學方法就強調在老師指導的情況下,由學生自己設計完成某一部分教學內容,但學生不是整個教學過程的主持者。“學導式”教學方法要求在教學過程中,教師采用指導、引導和激勵等措施,吸引學生主動地投入到教學過程中,使他們學習的主動性、獨立性以及探索性、創造性不斷地得到發揮,積極參與教學過程,促進教學活動的展開,成為教學過程中學習的主體。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夠實現教師與學生“雙主體”互動,依靠師生共同努力探索問題、尋找答案,實現特定的教學目的。雙主體學導式教學理念是我們進行“基礎”課教學方法改革的基礎,也是構筑基本課型與輔助課型“課型群”的理論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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