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寫作的時候,在標點符號的運用方面,大家會怎么使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出來的有關于寫作標點符號的運用方法,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標點符號的考查有兩個特點:
1.本用法的考查較多地集中于頓號、冒號、括號、書名號、問號和引號的易混、易錯之處;
2.把標點符號的使用規則和正確表達文意結合起來考查。
一、標點符號的種類
標點符號16種,這是1990年國家語委和新聞出版署重新頒布的《標點符號用法》的最新數字。包括句號、問號、嘆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引號、括號、破折號、省略號、著重號、連接號、間接號、書名號、專名號。
二、重點掌握
1.問號:
①反問句和設問句都是無疑而問。前者只問不答,要表達的確定意思包含在問句里;后者自問自答,以期引起讀者注意,但二者均是疑問語氣,因而句末都用問號。
②選擇問句雖然包含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擇項,但仍然是一個完整的句子,表達完整的意思,因而只在句末用一個問號,句中各項之間用逗號;但有時為了強調各選項的獨立性、也可以在各項之后都用問號。
③有些表示委婉語氣的祈使句,句末也可用問號。
④有的問句,主語和謂語倒置,應注意把問號放在句末。
⑤有的句子里雖含有疑問詞(誰,什么,怎么樣等),但并非真正發問,而是表達一個陳述語氣,因而應用句號。
2.冒號:
①用在書信、發言稿開頭的稱呼語后面,有引起他人注意的意思;用在“某某說”之后,表示下面是引用的話。
②用在總括的話后面,表示后面要分項說明或表示冒號前面的話引起后面的話。
③用在提示的話的末尾,表示后面有要說的話、所想的內容或所作的分析。
④用在總括語的前面,表示總結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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