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席,你的一切,我都珍視如寶。
——題記。
晨席,姐姐想為你寫點什么,本來可以思如泉涌的我,竟滿心歡喜的,不知該如何提筆...
第一次見到晨席,是初一的時候,那時他才三年級,矮矮的小個子,不整齊的校服,愛跑愛玩的個性,讓我注意到了他...他那一雙撲閃著光的大眼睛在弦月般的長睫毛下,顯得格外可愛,英俊,俏挺的鼻梁像女孩子一樣略顯秀氣,如櫻花般的嘴唇被造物主雕刻的線條分明...他就那樣,第一次俘獲了我的少女心.....
在以后的歲月里,盡管那時我還是一個孩子,但已有點成熟,見到他更是母愛泛濫了,他臟兮兮的小手我可看不慣,見到他便要拉到水管下洗一洗,每一次他竟出奇的乖巧聽話....我想,如果不是以前的我太懶,我會把他的衣服統統洗了,如果不是我在學校住校鬧饑荒,我會把零食塞滿晨席的兜兜...晨席啊,別怪姐姐,我當時真是不容易!
記得那一次,在學校的大廳里,發生了滿戲劇化的一幕,晨席坐在椅子上,我和w輪流著摸他的頭,現在想想,除了有點一家三口的怪異之風外,還可憐當時晨席的感受,他會不會想,“干嘛老摸我?嗯哼,嗯哼,哎呀別摸了姐姐,我勒個去,這只大手怎么也摸...!”哈哈,晨席,當時是真的太喜歡你了。
差你一個不辭而別。
后來的后來,我轉校了,去另一個學校繼續上初中,偶爾也會想起他,做夢甚至夢到過......初升九年級的時候,六年級來了大批新生,不經意間想起來了晨席,便猛的一喜,當時就有一種感受,闊別兩年,我又要見到他了!我知道新生入校表張貼出來了以后,滿懷驚喜,發了瘋般的沖下樓去,我在一張張表中費力的尋找,終于在六年級八班找到了我期待已久的名字:李晨席。我當時的感受絕不亞于孫少平在大牙灣煤礦發現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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