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暴力是一種不同于傳統意義上侵害他人生命權、身體權的新型的暴力行為。就形態而言,它多局限于輿論范圍,主要以言語攻擊、形象惡搞、隱私披露等形式呈現,并具有以下特征:(1)主體的不確定性?;诰W絡的開放性、匿名性,網絡空間往往聚集著非組織化、陌生化的群體,因此,在多主體參與的網絡暴力事件中,一般很難確定具體行為主體。(2)過程的易操作性。隨著復制、粘貼等網絡信息編輯技術的快速發展,任何掌握網絡技術的行為主體都可以通過文字、圖像、聲音、視頻等數字化形式實施網絡暴力。(3)后果的實在性和難控性。網絡暴力以當事人的名譽權、隱私權等人格權益為行為客體,其后果都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并往往導致非虛擬性的后果。同時,由于網絡的交互性和即時性等特點,網絡信息傳播極具流動性、擴散性,其影響范圍一般難以被人們所掌控。
網絡暴力的產生,根源于多種風險的交疊和共振。一方面,在互聯網上,既有基于職業、籍貫等聯系紐帶而形成的地緣、業緣群體,更有基于生活娛樂、資源共享等個體偏好而形成的趣緣群體。他們借助網絡交互空間(QQ、Blog等),可以隨性發出自己的聲音,猶如置身于一個個眾聲喧囂的網絡廣場。同時,互聯網本身繁雜難辨的海量信息強化了網絡受眾的風險感知度,加之信息內容的易編輯性以及信息散播的可操控性,網絡信息質量往往參差不齊、真偽難辨。
另一方面,當下網絡暴力的頻發,其背后大都潛藏著仇富、仇官的社會心態。經濟社會重效率而輕公平的脫序式發展,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加劇了社會認同的分化。致使社會情緒不斷郁積并涌向網絡空間。再加上商業化運作模式的普遍嵌入,催生了數量龐大的網絡推手,他們以廣告收入為經濟來源,以點擊為王作營銷規則,通過制造噱頭、吸引眼球、積聚聲勢等進行輿論操控。對他們而言,網絡暴力往往就是網絡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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