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jié) 學前教育與學前教育學
一、學前教育的概念:是對胎兒至進入小學前的兒童進行的教育、組織的活動和施加的影響。學前教育包括胎兒教育、嬰兒(初生至三歲)教育、幼兒(三歲至六歲)教育,共三個階段。
二、學前教育的機構形式:胎兒學校1.托兒所 2.幼兒園 3.托幼園所一體化 4.幼兒班 5.兒童福利院
6.SOS國際兒童村 ——收養(yǎng)孤兒的國際慈善組織。家庭教育
三、學前教育學的研究對象和內容
1. 學前教育學的概念:是專門研究學前教育現(xiàn)象,提示學前教育規(guī)律的一門科學。
研究內容包括:兒童觀、教育觀、學前教育的目標與任務、學前教育課程、幼兒園社會教育、幼兒游戲、幼兒園家庭教育指導、幼兒園教師
第二節(jié) 學前教育的理論與實踐
一、學前教育思想的產生
柏拉圖: 《理想國》,最先論述了兒童優(yōu)生優(yōu)育的問題,兒童的公共教育問題、全人教育問題
亞里斯多德:三個發(fā)展階段,胎教、嬰幼兒的體育、游戲,兒童良好的行為習慣 夸美紐斯: 《大教學論》 《世界圖解》(世界上第一本圖文并茂的兒童讀物)。他論證學前教育必須遵循兒童的自然、感官教育是學前兒童學習的基礎等教育思想。
盧梭: 《愛彌兒》,強調教育回歸自然,主張按照兒童的自然發(fā)展歷程來進行教育。教育從封閉走向開放,強調教育要適合于兒童,而不是使兒童去適應教育機構。
裴斯泰洛齊: 《林哈德和葛多德》、《母親讀物》,教育要遵循兒童的自然的思想,一切教育都應以感官教育為基礎,兒童學習的最好方式是操作,母親是兒童的最好老師等原則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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