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詩與哲理》
新詩的初期,說理是主調之一。新詩的開創人胡適之先生就提倡以詩說理,《嘗試集》里說理詩似乎不少。俞平伯先生也愛在詩里說理;胡先生評他的詩,說他想兼差作哲學家。郭沫若先生歌頌大愛,歌頌“動的精神”,也帶哲學的意味;不過他的強烈的情感能夠將理融化在他的筆下,是他的獨到處。那時似乎只有康白情先生是個比較純粹的抒情詩人。一般青年以詩說理的也不少,大概不出胡先生和郭先生的型式。
那時是個解放的時代。解放從思想起頭,人人對于一切傳統都有意見,都愛議論,作文如此,作詩也如此。他們關心人生,大自然,以及被損害的人。關心人生,便闡發自我的價值;關心大自然,便闡發泛神論;關心被損害的人,便闡發人道主義。泛神論似乎只見于詩;別的兩項,詩文是一致的。但是文的表現是抽象的,詩的表現似乎應該和文不一樣。胡先生指出詩應該是具體的。他在《談新詩》里舉了些例子,說只是抽象的議論,是文不是詩。當時在詩里發議論的確是不少,差不多成了風氣。胡先生所提倡的“具體的寫法”固然指出一條好路。可是他的詩里所用具體的譬喻似乎太明白,譬喻和理分成兩橛,不能打成一片;因此,缺乏暗示的力量,看起來好像是為了那理硬找一套譬喻配上去似的。別的作者也多不免如此。
民國十四年以來,詩才專向抒情方面發展。那里面“理想的愛情”的主題,在中國詩實在是新的創造;可是對于一般讀者不免生疏些。一般讀者容易了解經驗的愛情;理想的愛情要沉思,不耐沉思的人不免隔一層。后來詩又在感覺方面發展,以敏銳的感覺為抒情的骨子,一般讀者只在常識里兜圈子,更不免有隔霧看花之憾。抗戰以后的詩又回到議論和具體的譬喻,也不是沒有理由的。當然,這時代詩里的議論比較精切,譬喻也比較渾融,比較二十年前進步了;不過趨勢還是大體相同的。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wenxue/zhuziqing/3866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