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沒成家時跟父母是一心的,一旦結了婚,就開始分心眼兒了。”
這段話是一個朋友不無傷感地跟我說的。
我不知道是他的切身體會,還是他“沒吃過肥豬肉卻看著了肥豬走”的感慨。
不管是發生在誰的身上,我都覺得這是很正常的現象。
為人父母的,也都是父母的兒女,請問問我們自己在擁有了自己的小家了之后,還跟父母一個心眼兒么?是不是都得在顧及好自己小家的前提下,才去盡力做回報父母的事情的?反正我是,我再對雙方父母好,也是在不影響自己的家庭正常狀態的前提下,去孝敬他們的。
對父母有責任,對自己建立的家也同樣有責任,兼顧好了才行,偏頗了,就必然產生一些問題。
兒女從自己有了小家,就從父母的家里剝離出來了,既然建立了家庭,就該對家庭負責,負責就必然得以自己的家庭為中心,用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的一切可能的形式,加以維護,不然,都有了自己的小家了,還什么都不分,賺的錢都拿去送父母,所有的好的東西都統統地拿去父母家,那么,他們自己就得家將不家,也就是素常見到的那些,與父母一家不一家兩家不兩家的亂七八糟的狀態。
如果是獨生子女的還好些,如果是多生子女,還會因為結婚了卻還跟父母參合、分不清楚,而發生財產的糾紛。小則影響親情,重則可能都得鬧上法庭。
如果父母什么都離不開兒女,或兒女根本沒有獨立的能力,那么干脆就不讓孩子成家算了。既然讓兒女出飛了,就得撒手,不要伸手干預不該管的,也不能求全責備地把手伸得太長。
兒女有自己的家庭需要用人財物去經營,不是用空氣和嘴就能做到的,所以,別一見了兒女“分心眼兒”了,就失落了,甚至耿耿于懷。其實,兒女如此分心眼兒,是想讓自己過出個樣子來給父母看,從而讓父母放心,而放心,是所有愛孩子父母的共同心愿,兒女跟你都這樣保持一致了,當然不是分心眼兒而是一心一意,只是方式變了罷了,得學會適應。要說,這變化也是由父母希望和驅使而產生出來的。在兒女沒成家甚至不能自食其力時,錢物之需要,都由父母供給,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當然不用兒女為孔方兄費腦子,都不用動心,當然就不存在分心眼兒了。如果已婚兒女,對于自己的錢一分不留地都給了父母,他們自己的家怎么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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