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刑事冤案申訴狀范文
刑事冤案申訴狀如何書寫?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2016刑事冤案申訴狀范文,僅供參考。
2016刑事冤案申訴狀范文1
申訴人:劉xx,男,現年57歲,西安市人,系西安市長安區高橋鄉東馬坊村村民,住本村北二街6號。電話: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姚永安,陜西卓勛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 xxxxxxxxx。
我次子劉俊毅被指控強奸一案。因事實不清,證據之間相矛盾,在經三次開庭審理之后,秦都區法院本應依法作出無罪判決,但卻以(xxxx)咸秦刑初字第00110號刑事判決書對其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我兒提出上訴后,咸陽市中院本應依法開庭審理后改判無罪,但卻未開庭便以(xxxx)咸刑終字第00174號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此,我實在不能接受,故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提出申訴,理由如下:
一、原審認定事實不清,且與有關證據相悖。
原一審判決認定:xxxx年10月初,劉俊毅在網上認識了被害人任某某(女, 1999年11月17日出生),得知任某某上初中二年級,年齡小……,同年23日,劉俊毅將任某某帶到咸陽市,并安排其在秦都區釣臺鎮李家莊村吉祥招待所住下。當天中午、晚上,任某某之母程某麗為尋找任某某,用自己的手機和任某某手機與劉俊毅通電話打聽任某某下落,并告知我次子說,任某某離家出走了,家里人很著急,任某某年齡小,不滿14歲……,劉俊毅稱未見任某某,隨后仍將任某某隱匿在吉祥招待所,并在已明知任某某不滿14歲的情況下,多次與任某某發生關系……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為戶籍證明信,出生醫學證明,報戶介紹信,被害人任某某陳述和我的供述,程某麗等人證言。
原二審裁定認定,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正確。
申訴人需要說明以下幾點:
其一,要查明任某某的真實年齡,要讓其母程某麗拿出戶口本一看便知。但從案發到一審判決時過9月,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辦案人員都不這樣做。在8月30日第三次開庭時,辯護人明確指出;戶籍證明信系良田派出所出具,但出具報戶介紹信和出生證復印件的卻是大閔派出所;任宏勞報案時去的卻是杜橋派出所,任某某家究竟是在哪個派出所轄區?請程某麗予以回答,程某麗不予回答,可見其中存在問題。對此,法庭應當問清而予以回避。
其二,通過網上劉俊毅認識了任某某,并通過網聊得知其15歲,在西蘭刑警的第一次(xxxx年10月30日凌晨)審問時,劉俊毅便告知,任某某在QQ上給我說他14么15歲,在渭南上初二。但在當天上午的審問中,他們又逼其承認通過QQ聊天得知任某某是1999年出生的,才13歲。當天下午,他們從我家拿回電腦后,又對其進行審問,逼其承認,在10月初在網上聊時就知道任是1999年生的,不到14歲。但在開庭時辯護人提供的其哥恢復的10月7日聊天記錄卻明確顯示,任明確告知她15歲。而第三次開庭刑警學院鑒定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證明,其哥恢復的聊天記錄內容真實。所以,判決反映與實際不符。
其三,在第三次審問時,他們逼劉俊毅承認10月13日在在和任某某回咸陽的路上,自稱任某某老師的女人打電話告知任不滿14歲。但其說的是用任某某手機給我打的電話。其實,當時就無人用任某某的手機給其打電話,而是有人用程某麗的手機給其打電話。有關情況,任某某在今年8月1日所作筆錄中講得十分清楚:電話響后,劉讓她看了號碼,她看是她媽的,就讓其接。只聽見其說“沒有”、“不認識”、“要是見了給你打電話之類的話”。她媽肯定是問其有沒有見我?認識不認識之類的話。該證據不但有任某某簽字,還有其父任勞簽字,足以否定其的不實供述和程某麗等人的不實證言。原判不反映任某某的辯護證據,認定其通過電話得知任不滿14歲有誤。其實,10月27日,任勞家人找到其家,問其見任某某沒有,才說明他娃不到14歲。對此,其在10月28日晚上釣臺派出所審問時已如實回答。另外,所謂10月23日晚程某麗電話告知之事,從未有人問其,不知為何認定。
二、兩審法院認識有誤,判決錯誤。
一審法院認為:劉俊毅明知是不滿14歲的幼女,仍與其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故對劉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申訴人需要說明地是:劉俊毅通過網聊明知任某某15歲,才同其同居并多次發生性關系,其行為不構成強奸罪,原審法院認識有誤,適用法律錯誤,判決錯誤。
鑒于一審判認定事實不清又與證據相悖。劉俊毅確定是在得知任某某15歲的情況下與其發生性關系,故不構成強奸罪。二審法院本應依法撤銷原判,改判我無罪。便卻以與一審法院相同理由維持原判。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23條之規定,被告人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二審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劉俊毅的上訴狀于xxxx年9月13日打印,第一條理由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且與有關證據相悖。故二審法院應當開庭審理,但卻于同年10月11日不經開庭便匆匆作出裁定。其程序明顯違法,且是有人從中作梗,拖時間結案,不讓我們聘請的辯護人有機會辯護。故請依照審判監督程序糾正冤假錯案。
此致
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
xxxx年1月29日
附:本狀副本二份
2016刑事冤案申訴狀范文2
申訴人:翟xx,曾用名翟桂平,男,xxxx年7月22日生,漢族,現住河西區小海地三水道金江里4號。電話:1xxxxxxxxx
申訴請求:請求撤銷(87)津西法刑判字第248號刑事判決,宣告申訴人無罪。
申訴理由:1xxx年10月,申訴人由國家統一分配,申訴人在“天津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工作(以下簡稱“四建”),是瓦工。xxxx年因婚后感情不和離婚,此時申訴人27歲,離婚后有1歲半的'女兒翟婷由申訴人撫養。翟婷小經常生病,日夜哭哭啼啼,由于經濟不好無法送托兒所,又幾乎天天往返醫院,申訴人被拖的精疲力竭,生活和精神都陷入了極度的緊張和痛苦之中,無法堅持日常的工作,開始休病假,病休6個月后,開始按規定享受60%的勞保工資待遇,那時不用開休假證明了。
申訴人當時是30多元勞保工資.xxxx年5月,(四建)一工區勞資組居然扣了申訴人的全月工資(其中包括國家每月發放的5元錢獨生子女費補貼)。這30多元錢是申訴人和女兒唯一的一點活命錢,申訴人很生氣,但并沒有找工區領導,過了幾天,工區保衛科的何貴寶找到申訴人,對申訴人說:“上班吧,我們知道你挺難的,你們爺倆也得吃飯呀,我們研究好啦,把扣的錢還給你”。為了生存,為了撫養申訴人那幼小的孩子,申訴人勉強拖著病弱的身子,回到單位上班。
申訴人上班后四建“工區領導并沒有按照承諾補給申訴人已扣發的工資和獨生子女補貼,為此申訴人找到保衛科的何貴寶,何貴寶讓申訴人找勞資科,申訴人找到勞資科,勞資科又讓申訴人找何貴寶,后來他們又讓申訴人找”四建“一工區領導劉富運,這樣他們反反復復推來推去,吞吞吐吐不做明確答復。xxxx年7月2日,申訴人又一次找到劉富運,他還是那幅愛搭不理,漫不經心的樣子,這時申訴人被他的無視和無理激怒了,和他吵了起來,劉富運指著申訴人嚷到:“就這樣,有轍你想去,別吹牛”。 申訴人當時氣蒙了,回來拿了一把刀中午到單位去找劉富運理論,意思是嚇唬嚇唬劉富運,劉富運正睡午覺,申訴人上前把他揪了起來,用刀指著他問:“你說誰吹牛?”劉富運很害怕大喊“來人那!”這時幾個同事趕到,把申訴人勸開,并勸申訴人離開,剛要走,保衛科科長何貴寶進來,對申訴人拳打腳踢,在打申訴人過程中何貴寶的手被劃傷(在整個過程中申訴人沒有對任何人造成絲毫傷害)。這時同事們過來還是讓申訴人走,申訴人剛出門就被公安局的警察抓走了。
xxxx年10月,天津市河西區法院以故意殺人(未遂)罪,判申訴人有期徒刑三年。
《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87)津西法刑判字第248號》以下簡稱“判決書“的法庭查明部分敘述說:
“xxxx年5月份,被告人翟桂平在家休勞保期間,因無醫院的休假證明,其單位勞資組按規定扣發了翟的當月工資,對此翟極為不滿,曾多次找到工區領導劉富運及勞資組,無理糾纏,當其“無理要求”被拒絕后便懷恨在心。
以上敘述是不真實的,申述人當時在家休勞保期間,依法不需要開醫院證明,這是國家法律所規定,所以《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87)津西法刑判字第248號》這一段事實敘述完全錯了,當然事實錯了接下去認定和判決肯定也錯了。
法庭審理查明又說:“翟又于當日十三時,再次找到劉富運的辦公室,見到劉躺在沙發上‘睡覺’即手持三角刮刀,上前朝劉的上胸部,被劉發覺,當時用手握住三角刮刀,爭奪并呼喊來人……”上述事實有證人證言,收繳兇器為證,證據充分“足堪認定”以殺人(未遂)罪,從輕判處被告人翟桂平有期徒刑三年。其實當時申訴人是一時氣憤不過是想用刀嚇唬嚇唬劉富運而已,并沒用殺人故意,可以想象如果申訴人真要殺人,劉富運當時躺在沙發上睡午覺,當時女人也能殺死劉富運,更何況申訴人當時28歲氣血方剛,劉富運當時50多歲,申訴人想要真的殺死劉富運可以說是不費勁的,這是千真萬確的,是一般人都能知道的道理,更何況河西區的法官,所以河西區的法院,以故意殺人未遂判申訴人3年有期徒刑是錯的,違法的,實際上申訴人曾請教過法律專家,申訴人不過是違反治安處罰的問題不應當以犯罪處理。所以請求撤銷(87)津西法刑判子第248號刑事判決,宣告申訴人無罪。
申訴人在公安審訊期間曾承認用刀對著劉富運上胸部,又靜止?但沒有傷到劉富運,公安人員對申訴人刑訊逼供,硬逼申訴人非要申訴人承認是故意殺人,申訴人始終不承認,最終申訴人也沒有在筆錄上簽字,這也是事實。但是河西區的法院還是違法判決申訴人故意殺人成立以故意殺人未遂判申訴人3年有期徒刑,實屬違法裁判,當時那個年代,逼供信屢見不鮮,因此錯案很多,申訴人就是其中之一的錯案。
因為河西區法院錯判導致申訴人丟了工作,沒了生活的來源生活極度貧苦艱難,其實這也沒什么,只是判決申訴人故意殺人殺人未遂的罪名申訴人無法承受。
申訴人父親翟書芳曾擔任過人民陪審員,可以說懂得一些法律,當申訴人冤案時,申訴人父親翟書芳帶著申訴人的孩子,為申訴人的冤案曾到過當時的法院、人大、政府等等有關部門申訴,又氣、又累便得了重病不治身亡,當時家境慘狀不想而知。蒼天有眼,以胡錦濤為首的黨中央,平了很多冤案所以申訴人依法申訴請求支持申訴人的申訴請求。
此致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翟xx
xxxx年8月23日
【2016刑事冤案申訴狀范文】相關文章:
3.刑事申訴狀格式
7.刑事申訴狀樣本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wenxue/quanxue/36084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