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朝花夕拾讀后感(一)
一直認為,魯迅也是一副老成而古板的樣子,寫的文本也是呆板而無味的。大概是受了他某些文的危害罷,自我也成為了“一怕文言文,二怕周樹人,三怕寫作文。”中的一員了。
也許是一種微妙的機遇吧,在生日那天,卻有人送了一份讓我咬牙切齒的禮物,那便是魯迅的《朝花夕拾》。開始是很生氣的,什么個周樹人,連生日也要呈現!出于斗氣吧,將書扔到了書桌上,不去理睬。時間久了,某天無聊時偶然了解了一本嶄新的書,出于無聊得悶得慌,便翻開了依舊散發著書墨香的書,不經意的動作,卻顛覆了一直以來對魯迅的理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類的名字一樣,這本膾炙人口的巨作,是魯迅先生在風燭殘年的歲月里寫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時的點點滴滴,心中還是會有當初的味道,想必還別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綻放的鮮花有了晨曦會顯得更加嬌嫩,到了夕陽西下時分去摘取,流失了剛剛盛開時的嬌艷與芳菲,晚霞的照射卻使它平添了一中風韻,那若有若無的清香在風的導送下,讓人浮想聯翩。像是在嘗一道佳肴,細細咀嚼,幼年時童真的味道留在心頭,慢慢漾開。
原來,呆板的魯迅,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鄉下人,卻能和城里人一樣去讀書。少了鄉下小孩的粗狂,多了一份知書達理。少了城里小孩的嬌氣,多了一種大度氣派。他懷念在百草園無憂無慮的日子,與小蟲子們為伍,仿佛那樣的童年才夠味兒。趁大群眾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覺的神速,鉆進百草園。油蛉在這里低唱,蟋蟀也會來伴奏,魯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圓舞曲中度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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