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原名《訓蒙文》,據國學學者王俊閎考證: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其內容采用《論語》“學而篇”第六條的文義,列述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與學習上應該恪守的守則規范。后經清朝賈存仁修訂改編,并改名為《弟子規》。其中記錄了孔子的108項言行,共有360句、1080個字,三字一句,兩句或四句連意,合轍押韻,朗朗上口;全篇先為“總敘”,然后分為“入則孝、出則悌、謹、信、泛愛眾、親仁、余力學文”七個部分。
弟子規手抄報內容:弟子規的意義
《弟子規》在中國清代教育史上有一定的影響,清代后期成為廣為流傳的兒童讀本和童蒙讀物。此書以淺近通俗的文字、三字韻的形式闡述了學習的重要、做人的道理以及待人接物的禮貌常識等等,幾乎與《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有同等影響。《弟子規》總敘中說:“弟子規,圣人訓:首孝悌,次謹信,泛愛眾,而親仁,有余力,則學文。”這里面有七個科目,即孝,悌,謹,信,愛眾,親仁,學文,前六項屬于德育修養,后一項,即學文,屬于智育修養。《弟子規》明確強調了做人的各項準則,首先教育我們孝順父母、恭敬兄長,繼而教育我們把對父兄的孝敬擴大到社會,“事諸父,如事父;事諸兄,如事兄”,進而教育我們泛愛眾,“凡是人,皆須愛”,通篇講的是愛心。父母對子女傾注了無私的愛,子女應該以無私的愛回報父母。這是天經地義的。總之,學好《弟子規》,對于“知廉恥、明是非、懂榮辱、辨善惡,培養健全的道德品質”,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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