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精選5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工作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工作管理規章制度1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素質,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整體形象;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具體內容: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員工著裝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勞動防護用品等。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檔管理,包括發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后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后的回收屬自愿行為。
2、后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匯報及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工作服訂購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行政人事部及倉庫庫管組織進行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入庫保管。
4、行政人事部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倉庫領取,倉管員協助行政專員按具體的要求如數發放。
四、工作服穿著規定:
1、全體員工,上班時間(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加班)必須著工作服,公務外出或其它時間可著便裝。
2、公司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必須按統一要求著裝。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請購買,經審批后方可到后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公司審批后由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下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五、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牌(洗滌、保存方法不當),按原價賠償。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損壞,員工應自費進行修補;
6、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每天晨會公司指定人員進行檢查,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進行處罰10元/次。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規定給予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7、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范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8、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公司工作管理規章制度2
一、目的
推行工作日志制度,便于了解公司各部門的工作狀況、工作效率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從而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給予正確、有效的指引和妥善的解決,以確保在分工協作以及明確崗位工作職責基礎上,強化執行,提高效率,進一步規范管理。
同時,工作日志制度也利于員工對自己工作內容和工作過程等方面進行全面的了解,并且通過自我監督和總結,提出合理化建議,明確工作目標,突出工作重點,合理規劃工作日程和流程,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提高個人工作技能和能力。
此外,工作日志制度是公司管理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績效管理的原始依據之一。
二、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部門經理及以下各層次管理人員、正式和實習期員工。
2.本管理制度規定了上述人員每天必須填寫工作日志。
三、原則
1.真實性:真實、客觀填寫《工作日志》相關內容;
2.完整性:保證《工作日志》及相關內容填寫的完整性;
3.簡明性:《工作日志》的填寫應簡明扼要、重點突出,并可按重要性從大到小有序排列;
4.及時性:《工作日志》當日及時填寫;
5.權威性:《工作日志》將作為公司員工月度、季度和年度績效考核及以后人事決策的原始依據之一存檔。
四、職責
1.總經理負責:不定期對公司各層次管理人員及員工的《工作日志》進行查閱,確認并提出指導意見;
2.副總經理負責:定期對部門經理及員工的《工作日志》進行檢查、確認、審閱并提出指導意見;
3.部門經理負責:每天對本部門員工以及基層主管的《工作日志》進行檢查、確認、審閱并提出指導意見;部門經理在公司每周例會上,主要依據工作日志向總經理、副總經理匯報總結本周工作,并計劃下周工作要點;
4.人事行政負責:負責本規定的貫徹執行,定期對各層次管理人員及員工《工作日志》的記錄情況進行檢查、審閱,定期向總經理匯報工作日志記錄及本規定的執行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報總經理并追究相關人員有關責任。
五、應用
1.《工作日志》以電子文檔形式完成并上交。
2.各部門員工每天將填寫的《工作日志》于每天21:00前交至人事行政部,最遲須在次日上午9:00前交人事行政部,(特殊情況未能及時上交,應向負責人解釋原因,并在當天工作日志表中加以說明。);
3.人事行政部每天將收集的《工作日志》交副總經理檢查、確認、審閱以及指導;
4.副總經理自行安排對各部門員工工作日志的檢查、確認、審閱以及指導工作。
六、管理措施
1.人事行政部對員工的《工作日志》依部門分類、分級、分時間保管,以便于檢索和查閱;
2.本管理制度在實施過程中逐步完善。
3.處罰:對于不按時上交《工作日志》且不遵守《工作日志管理制度》者,每次每項處以2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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