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完善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迫切性論文
一、目前我國社會信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首先是銀企信用關系惡化,銀行信用循環(huán)梗阻,風險加劇。表現為企業(yè)信用能力急劇下滑,大量逃廢銀行債務,致使銀行信貸資產大量沉淀,風險累積,效益低下;同時銀行恐貸、惜貸現象突出,資金滯留體內,銀企信用循環(huán)出現梗阻。其次是信用供需脫節(jié),阻礙了金融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主要指新興的經濟主體(如民營企業(yè))和新生的金融需求(如消費信用),由于沒有合適的信用方式和有力的信用制度支撐,使銀行過剩的金融資源與新興的有效需求無法有效對接,形成信用脫節(jié)和金融低效。第三是優(yōu)良企業(yè)出現金融轉移,信用需求開始減弱。優(yōu)良企業(yè)主要是指制度完善、規(guī)模效益好、盈利能力強的企業(yè)集團,這類企業(yè)一般能通過內源融資或上市進行資本擴張從證券市場“圈”得資金,對成本約束較高的銀行貸款需求開始減弱,信用轉移使銀行主融資渠道出現中斷,銀行資產因缺失優(yōu)良載體而產生“脫媒”。第四是為支撐信用循環(huán),國家信用空前回歸,社會信用領域日趨狹窄。國家以政權為支撐,通過新一輪政策化資源配置,來助推整個信用運轉,即通過大量發(fā)行國債,緩解銀行融資壓力;進行大規(guī)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引導銀行發(fā)放配套貸款(如水力、交通項目貸款);使得以國家政策作支撐的國家壟斷型或非市場準入產業(yè)(如電力、電信、石化、煙草等),成為銀行激烈爭奪的融資領域。第五是信用萎縮導致金融資源游離經濟實體,信用日益畸化,金融風險不斷堆積。信貸資金大量進入以國家政策為支撐的證券市場進行投機。據統(tǒng)計,當前一級市場資金的70%和二級市場資金的30%都直接或間接來自于銀行。金融資源游離于實體經濟,信用行為開始畸化,加大了金融風險。
信用惡化直接造成銀行經營乃至整個經濟、金融的萎縮、高險與低效。當前,我國銀行信用執(zhí)行著80%以上的社會融資功能,銀行信用成為社會信用的主導和核心。客觀上,社會信用與銀行業(yè)務存在著高度的正向關聯(lián),它們相互依存,同盛共衰。由于當前信用惡化和減弱,以及信用循環(huán)的非市場化、非經濟化支持,使信用行為不斷畸化,信用風險不斷累增,嚴重阻礙銀行的業(yè)務經營。一是惡化了信貸資產,加劇了經營風險。信用惡化使銀行的不良資產居高不下,生息資產嚴重不足,財務虧損嚴重;同時使銀行資產的流動性降低,金融風險空前加大。二是制約了銀行的融資手段,降低了資產盈利能力。信用環(huán)境惡化使銀行融資方式保守、領域狹窄,銀行大量資金因脫媒而滯留體內,不但資產收益率極低,而且直接形成信用、經濟的雙重萎縮。三是畸化了銀行信用行為,催生出新的金融泡沫。信貸資金入市投機,使金融資源游離于實體經濟,金融泡沫不斷積累。四是束縛了金融產品的創(chuàng)新,制約了銀行創(chuàng)收能力。銀行產品創(chuàng)新突出表現在產品的科技化、組合化和信用化,但由于存在大量的失信行為(如惡意透支),信用功能運行受阻,阻礙了業(yè)務的有效拓展,削減了銀行的創(chuàng)收能力。
二、造成我國社會信用惡化的原因分析
從微觀層面看,信用關系是由授信者、用信者和信用工具(如借據、合同、存單等各種契約性金融工具)三大要素組成。信用關系形成后,信用能否有效循環(huán),關鍵取決于兩大必要條件:一是信用意識,二是信用能力。二者互為條件,不可或缺。主觀上信用意識淡漠導致有錢不還,或客觀上信用能力不足造成無錢可還,都直接造成信用的失效和惡化。造成當前社會信用惡化的主要根源有:
(一)銀企產權的模糊性和主體的同一性,使銀企債權債務缺乏體制硬約束。市場經濟有效運行(包括信用有效循環(huán))應有對應的微觀經濟主體,要求市場經濟主體具有“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求平衡、自我發(fā)展”的“四自”特征。當前,我國國有企業(yè)改制、國有銀行的商業(yè)化改革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但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企業(yè)制度還沒有建立。由于產權結構的單一性和主體的同一性,銀行、國企資產債權債務具有理論和現實上的“存續(xù)性”和“抵消性”,最后總可通過國家政策進行債務清理(如呆賬核銷、債轉股、清理三角債等),即使形成損失也債有其主。
(二)地方經濟與銀行“條塊”利益的分割性,造成地方政府、企業(yè)聯(lián)合逃廢銀行債務行為日益趨嚴重。分稅制改革后,地方企業(yè)成為各地政*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創(chuàng)造政績的核心載體,其利益呈地方性“塊狀”特征。而國有商業(yè)銀行是全國一級法人管理體制,資金在全國調配使用,國家是權益的所有者,其利益表現為“條狀”特征。“條塊”利益的分割性使地方政府和企業(yè)通過各種手段,以犧牲銀行的利益來獲取地方利益,如政企聯(lián)手通過改組、轉制等各種形式大肆懸空、逃廢銀行債務,使銀行的債權維護、保全工作層層受阻,信貸資產大量流失,銀企關系不斷惡化。
(三)銀行的授信能力相對滯后,形成大量的經營風險損失。
1、授前決策滯后。銀行信貸(或授信)思維僵化,決策簡單,習慣于傳統(tǒng)的政策導向,面對市場的多元化信用需求,缺乏相匹配的甄別、評估和預測能力,再加上企業(yè)信息的非對稱性披露,造成銀行事實上的盲目授信與輕率授信,使信用風險在源頭上無法有效控制。
2、 授后監(jiān)控乏力。表現為沒有足夠的人力或素質相匹配的管戶人員對貸款進行跟蹤監(jiān)督,有效落實貸款用途和實現目標效益;同時企業(yè)以假賬、假報表及多頭開戶等手段逃避銀行監(jiān)控,形成銀行對企業(yè)的約束軟化。
3、 授中管理存在缺陷。表現為授信權責不匹配,責任追究不明確,內控制度不完善,審貸手續(xù)不科學,直接造成授信低效。
4、授信手段滯后。 銀行授信手段傳統(tǒng),產品單一,創(chuàng)新能力不足,在出現融資梗阻時,未能及時設計、創(chuàng)新出新的金融產品滿足潛在的金融需求,以分散金融風險,提高資產收益水平。
(四)社會信用制度不完備,無法滿足有效的信用需求。
1、 個人信用制度尚為空白。隨著買方市場的全面形成和社會收入的個人化分配傾向,有效消費需求不足成為我國內需不足的主要原因。當前,信用消費發(fā)展為最強勁的金融需求,但由于缺乏成熟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無法對個人信用意識和信用能力進行有效把握,消費信用雷大雨小,營而不銷,嚴重束縛了銀行業(yè)務的有效拓展。 去年我國的消費信用僅為710億元,占GDP不到1%,而美國的同比為55%,香港為23%。
2、 企業(yè)信用制度不健全。目前,銀行對企業(yè)建立了信用評級制度,但這種制度尚未社會化、系統(tǒng)化,評估依據的信息水分較大,缺乏真實性和操作性。
3、金融企業(yè)信用等級制度尚為空白。 當前許多金融組織(特別是中小銀行、信用社)資產極度惡化,經營效率低下,金融風險集中。銀行信用等級制度的空白,使金融組織缺乏優(yōu)勝劣汰的市場化退出機制(如勒令銀行關停、整頓和破產),不利于銀行加強自我約束和管理,提高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4、缺乏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 信用擔保是解決用信者信用能力不足,推動社會信用循環(huán)的有效途徑。當前,我國的信用擔保制度極度殘缺,除國家信用(國債)、銀行信用(銀行承兌匯票、存單、信用證)、機構信用(保險)可作信用擔保之外,只剩下條件苛刻的實物擔保。作為極具發(fā)展前景的民營及中小企業(yè),因沒有可行的社會擔保體系進行媒介支撐,有效的信用需求無法及時滿足。
(五)信用運行缺乏有力的法律及道德環(huán)境支持,使違約失信行為大行其道。
1、信用立法尚為空白。法律制裁是最有力的信用約束。 現實中,借債還錢雖為天經地義,但賴債不還卻是無法無天,賴債行為缺乏有力的法律約束,助長了賴債失信行為的蔓延。
2、信用執(zhí)法不力。執(zhí)法不力體現為執(zhí)法力度的欠缺及地方政府的干預,使進入法律程序追償的債權,落得“贏了官司輸了錢”的局面。
3、 信用運行缺乏良好的道德環(huán)境支持。當前,由于信用法制不力,使社會上坑蒙拐騙、制假售假行為非常猖獗,在“金錢本位”價值觀的導向下,誠實守信的傳統(tǒng)道德觀念不斷弱化,信用運行缺乏有力的道德環(huán)境予以支撐和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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