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互文概念的理論淵源與整合論文
論文關鍵詞 互文 淵源 整合 言語行為 層次
論文摘要 “互文”是一個重要的學術概念,文學界乃至文化界一向把它看作是一個文學批評概念,在中國學術傳統中,它卻是一個訓詁術語、修辭方式術語,其實,這兩種學術傳統中的互文不但是有區別的,而且更是有聯系的。本文試圖通過對中西方“互文”概念比較梳理,提出統括中西方“互文”的“互丈”理論,在言語行為的不同層次上把中西方“互文”整合起來。
“互文”是一個重要的學術概念,文學界乃至文化界一向把它看作是一個來自西方的文學批評概念,在中國傳統語言研究中,它卻是一個訓詁術語、修辭方式術語。如何看待中西方學術傳統中對“互文”的認識,這是我們需要討論的問題。
一、西方互文概念的理論淵源
西方“互文”概念在中國有不同的名稱。克里斯蒂娃最初生造了一個法文詞Intertextualite(還有一個單詞intertext)。中文對此有不同翻譯方法,“互文性”(簡稱“互文”)只是這個詞的各種中文譯法之一,其他譯法還有“文本互涉”“互涉文本”“文本互釋性”“文際關系”“間文本性”“文本間性”等等。目前學術界使用“互文性”或“互文”這個譯名的人明顯居多,已呈約定俗成之勢。
克里斯蒂娃受到巴赫金的影響,在《如是》(TelQuel)雜志的兩篇文章(《詞、對話和小說》,1966/《封閉的文本》,1967)中正式創造和引入了“互文(Intertextualite)”這個詞。接著,她又在《符號學,語意分析研究》(1969)中明確互文的概念“一篇文本中交叉出現的其他文本的表述”。后來,互文性又被索萊爾斯重新定義:“每一本文本都聯系著若干文本,并且對這些文本起著復讀、強調、濃縮、轉移和深化的作用。”
西方互文性是一個不穩定的概念,它在被用于文學批評話語過程中,經歷了各種定義。一般我們認為西方互文性概念分流成兩部分:一種是廣義互文,以克里斯蒂娃、巴特、里法特爾為代表;另外一種則是狹義互文,以熱奈特、安東尼·孔帕尼翁、洛朗·堅尼、米歇爾·施奈德為代表。
廣義互文思想來自于巴赫金。巴赫金提出一個文本活動中,他性的概念是決定性的,也就是說每個文本的語言都承載著其他人的詞,意識時時刻刻滿含著外在于它的要素,這些要素來自于他人。克里斯蒂娃由此提出互文性是文本存在的方式,強調由文字、詞語等引出的文本間的對話,每一個文本中都存在多種話語。巴特(1973)在《大百科全書》“文本理論”這一詞條中,提出:“每一篇文本都是在重新組織和引用已有的言辭”,“互文是由這樣一些內容構成的普遍范疇:已無從查考出自何人所言的套式,下意識地引用和未加標注的參考資料。”巴特的思考使互文性的概念更加貼近閱讀,他率先從兩個層面思考文學接受理論:一方面是寫作對文學地接受,另一方面是閱讀對文學地接受。里法特爾(1979)把“互文”真正變成一個接受理論概念,他把互文定義為“讀者對一部作品和其他作品之間關系地領會,無論作品先于還是后于該作品存在。”
1982年熱奈特《隱跡稿本》的出現決定了廣義互文向狹義互文地過渡。狹義互文認為廣義互文概括的范圍太泛,互文應該被看作文本寫作的技巧,有跡可尋的跡象應該成為互文理論的研究對象,更加強調一個文本確實出現在另一個文本之中。結構主義陣營中的熱奈特稱“互文性”為“跨文本性”(transtextuality),他給互文性定義是“一篇文本在另一篇文本中切實地出現”,在他看來,任何文字都是跨文本的,任何文本都是產生于其它文本之上的“二度”結構。熱奈特的跨文本性主要有五種類型:一、互文性(引語、典故、原型、模仿、抄襲等);二、類文本(作品的標題、副標題、序、跋、插圖、護封文字等);三、元文本性(文本與談論此文本的另一文本之間的關系);四、超文本性(聯結前文本與在前文本基礎上構成的次文本間的任何關系);五、原文本(組成文學領域各種類型的等級體系)。從這五種分類看,熱奈特對“互文性”內涵的分析是建立在一個文本與存在于此文本中其它文本之關聯的基礎之上,他的目的是促使“互文”形式化。熱奈特還研究了抄襲、參考和暗示,以及“超文”中的戲擬和仿作。
孔帕尼翁1979年系統研究了最主要的互文手法一引用,他把引用當作所有文學寫作的模式,他說“所有的寫作都是拼貼加注解,引用加評論。”施奈德(1985)在《竊詞者》中則專門研究抄襲,把抄襲的概念擴展成為互文性的主要形式。
洛朗·堅尼對互文手段進行分類,分析了文本被再次使用過程中可能經歷的各種轉變形式。他不算詳盡地對互文手段進行了如下分類:
A、疊音連用:即取一段文字的諧音,但詞形不同;
B、省略:即斷取已有的文本;
C、發揮:即通過增加潛在詞義轉化原文。
D、夸張:即通過夸大語言形式來轉化原文;
E、語序顛倒:就是顛倒被重復或引用的句子成份;
F、改變詞義深度:就是重復使用一個詞或話語片段,同時使詞義的深度在新的背景下得到改變。例如,單字面去理解一段原來有象征或隱喻意義的文字,或反之亦然。
二、中國互文概念的理論淵源
中國學術傳統中的“互文”歷來也有不同的稱呼:互文、互言、互備、互體、互參、互辭、互其文、互文見義。東漢經學大師鄭玄在《毛詩箋》中“互文”的稱法有:互辭、互文、互言、互其文等。唐孔穎達在《毛詩正義》中除稱“互文、互言”外,還稱“互相足、互見其義、互相見、互相發明”等。唐代賈公彥《儀禮注疏》:“凡言。互文者,是兩物各舉一邊而省文,故曰,互文。”清人俞樾《古書疑義舉例》稱此類語言現象為“參互見義”。楊樹達在《漢文文言修辭學·參互》中稱之為“參互”,包括“互備”和“舉隅”。
“互文”在中國最早是訓詁學上的術語,其理論的核心概念為“參互成文,合而見義”,就是“兩個相對獨立的語言結構單位,互相呼應,彼此滲透,相互牽連而表達一個完整的內容”(《語言學百科辭典》39頁),或者“在結構相同或相似的上下文中,上文里隱含著下文里出現的詞語,下文里隱含著上文里出現的詞語,參互成文,合而見義”(《大學修辭》280頁)。也就是訓詁學家在注解古人著作時,指出古人在著書時,會在上下文中各省去一部分有關詞語,互相包含,互為補充;今人在理解古人著作時,應該對上下文中有關詞語進行互換,補足省去詞語的含義,這樣才能準確把握古人著作的精神實質。顧炎武在《日知錄·說卦雜卦互文》中就說:“古人之文,有廣譬而求之者,有舉隅而反三者。今夫山,一卷石之多,今夫水,一勺之多。天地之外復言山水者,意有所不盡也。《坤》也者,地也,不言西南之卦。舉六方之卦而見之也,意盡于言矣。”,意思是古人在創造文章的時候,常常舉一反三,言不盡意。
再比如,儒家對《周易》解釋過程中,常使用術語“互文”。周易以雷、風、雨、日四種現象開始,然后列舉艮、兌、乾、坤四個卦名,表示這是卦,同時也是象,這種表達方式稱“互文”。“互文”排列方式反映事物的由動至靜、由顯至藏的過程,即“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暄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說卦傳》)
此外訓詁方式中的“互訓”亦可以看成詞語層面的互文,只不過“互訓”并沒有語言層面的互換、補足等程序。“互訓”是用同義詞或近義詞相互解釋的一種解詞方式,如:諷,誦也。誦,諷也(《說文》)。適、之、嫁、徂、逝,往也(《爾雅》)。
還有,周易中的“互體”也可以看成符號圖形層面的互文。“互體”指稱“一卦的六爻中,除內卦與外卦這樣兩個經卦外,另有二爻、三爻、四爻這樣三個爻組成一個新的經卦,再由三爻、四爻與五爻組成一個新的經卦,這種內外兩卦交互組成一新卦象。
近代,隨著西方修辭學的引入,訓詁學意義上的“互文”又進一步被理解為一個辭格,變成寫作中的一種技巧,它要求兩個語言結構間結構形式上有對稱性,意義內容上有互補性。(《大學修辭》280頁)。因此,作為一種修辭手法,互文可以使文句簡練對稱,使音節鏗鏘和諧,增強文章的表達效果。
中國學術傳統中的互文從句子結構上有短語互文、當句互文、對句互文、鼎句互文、多句互文;從語義補充上,互文有:“A等于B,B等于A”“A句等于A+B,B句也等于A+B”“A不等于A卻應解作B,B不等于B卻應解作A”“A等于A+B,B句卻只等于B”“A等于A+與B相關者,B等于B+與A相關者”“A等于A+對B的否定,B等于B+對A的否定”(胡范鑄,1993)。
短語互文,如:奇山異水;當句互文,如:秦時明月漢時關;對句互文,如:當窗理云鬢,對鏡貼花黃(《樂府詩集.木蘭辭》);鼎足互文,如:“綠野風煙,平泉草木,東山歌酒。(辛棄疾《水龍吟·為韓南澗尚書壽》);多句互文,如: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讀詩書……(《孔雀東南飛》)
A等于B,B等于A,也叫“互文等訓”,如:為漢則漢勝,與楚則楚勝。這里“為”和“與”構成等訓。
A句等于A+B,B句也等于A+B,即所謂“分省互補式”,特點在于前后兩部分各舉一邊,在意義上互相補充。如:國危則無樂君,國安則無憂民(《茍子·王霸》),補充后意義就是:國危則無樂君樂民,國安則無憂君憂民。
A不等于A卻應解作B,B不等于B卻應解作A,也叫“錯綜互文”,如:泉香而酒冽。互文后應該是“泉冽而酒香”。
A等于A+B,B句卻只等于B,如:煙籠寒水月籠紗。互文后變為:煙籠寒水月籠寒水和紗。
A等于A+與B相關者,B等于B+與A相關者,如:不聞夏殷衰,中自誅褒妲”,互文后變成:不聞夏殷周衰,中自誅妹(喜)褒(姒)妲(己)。
A等于A+對B的否定,B等于B+對A的否定,即所謂“相反見義式”,這類互文不能從上下文中找出現成的互文詞直接拼合互補,而是前后兩部分相對的兩個詞語弦外有音,應當各自補出意義相反或相對的詞語,方才文義相足。例如:君子約言,小人先言。(《禮記·坊記》),補足后就是:君子約言,小人多言;君子后言,小人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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