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認知語言學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歐美興起的新的語言學科,一方面從人的認知(即人們認識客觀世界的方式)角度觀察和研究語言,另一方面通過觀察語言現象,找出規律性的東西,分析語言的認知取向,從語言的各個層面探討認知與語言的關系及其性質,說明語言是認知發展的產物。近年來,認知語言學的研究給翻譯研究帶來很大的啟示。學術界普遍認為,可以將翻譯活動視為現實體驗的認知主體將一種語言映射轉述成另一種語言的認知活動,翻譯活動具有體驗性、互動性、一定的創造性、語篇性、和諧性和“兩個世界”的特點。體驗哲學與認知語言學關于體驗的普遍性觀點解釋了翻譯的“可譯性”,認知源于體驗的觀點則指出了創造性翻譯的適度性問題??梢?體驗哲學與認知語言學對翻譯研究具有較大的解釋力(王寅2005:15-19)。本文擬運用認知語言學的相關知識探討翻譯中的譯者主體性與譯者在翻譯過程中的抉擇問題。
二、認知語言學、翻譯研究與譯者的翻譯主體地位
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西方翻譯界開始關注翻譯研究中的文化轉向問題,翻譯主體性研究逐漸受到重視。翻譯主體性研究包括作者、譯者和讀者主體性及其相互關系的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是譯者主體性研究。在當代西方翻譯理論關于譯者主體性的討論中,通常采用的方式是通過預設、演繹、推理等方法,將一些理性和超驗的概念加在想象的理想譯者之上,并常常將源自于譯者內心世界的翻譯經驗推到與理論相對立的地位。
作為當前翻譯研究主導范式的文化學派,過多關注譯者主體性的歷史社會文化意義,過度強調對譯者主體性的理性論述,而忽視了對譯者主體性的具體剖析。文化學派強調譯者主體性的普遍性,而忽視譯者主體性的個體性,譯者主體被當作譯語文化中的一個抽象符號,受權力、意識形態等外在因素影響解讀和支配。翻譯研究的功能學派、目的論派、文化學派、女性主義以及后殖民主義,甚至解構主義等研究方法在強調譯者不可替代的作用和譯者主體性的重要性后,繞開翻譯的本體研究和譯者的個體研究,把譯者作為一個群體形象置入跨文化語境中進行描寫性研究,譯者本人的情感、認知、前結構知識等因素被淹沒在目的、規范、譯語文化等概念中。這些研究把譯者的認知能力歸結為超驗的理性能力,認為翻譯只是一個分析、推理的過程,忽視了翻譯過程中譯者的認知主體作用。傳統的翻譯理論把翻譯看作是在兩種不同的語言體系之間進行形式轉換的過程。但隨著近二、三十年翻譯學及語言學理論的發展,人們逐漸認識到翻譯過程不僅僅是一個語言活動,更是一個交際過程,該過程離不開譯者這一因素。在1990年出版的《話語與譯者》一書中,Hatim和Mason就把翻譯活動視為在某種社會語境中進行的交際過程,譯者站在這個動態的交際過程的中央,在原文作者與譯文讀者之間充當協調者的角色,充分肯定了譯者在翻譯過程中的主體性作用。同時,隨著認知科學的不斷發展和傳統翻譯理論局限性的逐步暴露,人們開始意識到深入探討譯者進行翻譯活動時的認知心理過程十分重要。辜正坤在《譯學大詞典》的序文中提到:“翻譯活動就是一種使人類不僅和自己的同類也和整個世界溝通的時時刻刻都存在著的理解行為,是一種物質世界中運動著的物質之間的必不可少的相互反應、溝通、認知與理解的行為?!笨梢?心理學、認知科學等學科的新發展為翻譯理論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視角。認知語言學把語言看作是一種認知活動,它以認知為出發點,研究語言的形式、意義、規律與特點,這是基于人們對世界的經驗和對世界進行感知的概念化所進行的研究。語言的產生是對世界認知的結果,語言是人的主觀認知與客觀世界互動的產物。語言的運用和理解的過程也是認知處理過程。
這個過程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人如何使用語言符號對事物進行概念化,這涉及認知的基本范疇與認知圖式、意象與隱喻認知模式;其次,語言使用和理解認知過程,也就是人如何運用語言結構實現其交際的功能。由此可見,人是語言的運用、理解過程中的認知主體。翻譯是用一種語言形式把另一種語言形式里的內容重新表現出來的語言實踐活動(馮慶華2002:3)。從表面上看,翻譯只是一種語碼轉換活動。然而,語言和思維有密切聯系,兩個民族語言的翻譯活動實際上是人的思維活動,“翻譯的過程也是思維活動的過程”(閻德勝1992)。因此,只研究語言而不探討思維不能詮釋翻譯的本質,無論是詞語的恰當處理還是句段的合理翻譯,乃至整個篇章的有機聯系,都是與思維渾然一體的。然而,語言同客觀世界并不直接一一對應,而是以人的認知作為中介,其認知過程大體是:客觀世界—認知加工—概念范疇—語言符號(蔡暉2006)。在這一過程中,譯者從頭至尾都是積極參與者,對一篇合格譯文的產生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既然人的主觀認知在語言的產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那么譯者在對兩種語言進行轉換的翻譯活動中便可以充分利用其認知主體地位對源語文本進行創造性的解讀,進而用目的語表達。由此可見,認知語言學對于認識翻譯研究中的譯者主體性提供了新的研究視角,也對譯者主體性地位的提高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三、譯者主體性與創造性叛逆及其限度
在某種程度上,文學翻譯中的譯者主體性與創造性叛逆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長期以來,在中國翻譯界,“忠實”被視為翻譯的最高標準,在理論上就出現了“信、達、雅”、“等值”、“化境”等概念。這些概念從本質上說都是將原文看作“絕對標準”,以是否忠實于原文作為評判準則,而忽略了譯者客觀存在的主觀能動性。事實上,在翻譯活動中,譯者一直是一個積極的參與者,所以,“翻譯者即叛逆者”。“創造性叛逆”這一概念是法國文學社會學家RobertEscarpit(1961)在《文學社會學》中最早提出的:“翻譯總是一種創造性叛逆。說翻譯是叛逆那是因為它把作品置于一個完全沒有預料到的參照體系(指語言)里;說翻譯是創造性的,那是因為它賦予作品一個嶄新的面貌,使之能與更廣泛的讀者進行一個嶄新的文學交流,還因為它不僅延長了作品的生命,而且又賦予它第二次生命?!?RobertEscarpit1988:137)顯而易見,他的這一命題限于語言環境和語言外殼轉換層面。中國引進“創造性叛逆”概念的第一人謝天振從比較文學研究角度對此加以豐富和深化,提出了文化交流中一些有關于譯者主體的創造性叛逆的問題。
他認為,在實際的文學翻譯中,創造性和叛逆性其實是根本無法分隔開來的。它們是一個和諧的有機體。(謝天振1999:140)由此可見,譯者的主體性、創造性以及叛逆性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體,都是在翻譯過程中譯者在某種明確的再創作動機驅使下完成的創造性翻譯行為,是通過積極發揮和運用主觀能動性,對原作在文字、結構、內容及美學效果等層面進行的闡釋和建構,主要表現為有意識的誤譯、編譯、改編等(費小平2002)。認知語言學的一個基本觀點就是在現實和語言之間存在“認知”層面,即:“現實-認知-語言”。從語言形成方向來說,人們基于對客觀外界的互動式體驗,對客觀現實進行認知加工形成語言,現實先于認知,認知先于語言,語言是現實與認知的產物,語言背后蘊藏著人類的認知規律和客觀世界規律,難怪認知語言學家要提出語言的象似性問題(語言表達與現實/認知之間存在大量的理據性)。若從語言翻譯角度來說,翻譯是以現實體驗為背景的認知主體(包括作者、譯者、讀者)所參與的多重互動作用為認知基礎的。在這一互動作用過程中,譯者的身份是重疊的。相對于原文作者來說,他是讀者;相對于譯文讀者來說,他又是譯文的作者,在翻譯過程中扮演著雙重的角色,其主體地位不言而喻。在翻譯過程中,在對原文中所勾畫出的原作者想要描述或反映的現實世界和認知世界的領悟以及他自己的客觀世界經驗的基礎上,譯者采用何種語言表達方式具有很大的創造性,常常表現出一種“創造性叛逆”。這種創造性尤其體現在文學翻譯中。文學語言以具體、形象作為手段,描繪事物的特征、本質、規律或抽象哲理,為人的思維提供一個有形、有色、有聲的映象。文學翻譯是二度創作,是一種在源語制約下發揮譯者主觀能動性,使譯語盡可能地以最切近、最自然、最完整的方式再現源語語言意義的過程。當然,翻譯是基于對原文語篇的體驗和認知來理解原文意義的,是目標語的映射轉述,譯者應對在不同文化背景和社會環境中所形成的文本語碼進行映射性轉述,并適度地理解和再現原作所反映的客觀世界和主觀世界。從認知語言學的觀點看,認知來源于實踐,翻譯是譯者對原文語篇各種意義理解之后的創作。因此,翻譯要求譯者通過心智活動,認知、體會原作,但不能脫離原作的制約,譯者應盡量保留源語語言文化特色,盡量符合目的語文化規范。
創造性叛逆是在對原文和自己的前知識結構的體驗與認知的基礎上進行的,并不是譯者的隨心所欲。盡管越來越多的人承認文學翻譯是一種再創造性活動,其絕對忠實性原則難于實現,但這不表明我們可以拋棄忠實而追求不忠實。恰當運用創造性叛逆可以使譯文增值,相反,對創造性叛逆限度把握不當,隨意刪減、改譯或增加內容,會導致譯文成為笑柄。我們應該辯證地看待譯者的創造性叛逆行為,力求“創而有度”,對“叛逆”和“創造”得當的地方應加以保留和發揚,對“叛逆”不當或“隨意濫造”的應注意避免,加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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