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露大學畢業后,準備到深圳打拼,去深圳之前,她回到家里,和老爸告別。
老爸是山村小學老師,他對甘露說:“丫頭,你孤單單一個人在城里,我不放心。從此以后,我們每隔半個月給對方寫一封信吧,而且必須用毛筆寫信。”
甘露不解地說:“老爸,寫信已經落伍了,用毛筆寫信更是老古董了。不是有電話嗎?打電話多方便。”
老爸說:“爸爸老了,耳朵不好使了,聽電話費勁。你看我和你說話時,得盯著你的嘴巴,一邊聽一邊看口形琢磨;我的眼睛也不好使了,只有毛筆字看得才不費勁。再說了,你小時候練過好幾年的毛筆字,后來因為學業緊丟下了,現在拾起來就算廢物利用吧。”
甘露不在乎什么廢物利用,可心疼老爸的耳朵和眼睛,就答應下來了。
帶上老爸給的文房四寶,甘露來到深圳,很快,她在一家公司人力資源部找到一份做文秘的工作。業務忙,收入低,生活的節奏快、消費高。這些都壓得甘露喘不過氣來,她草草給爸爸寫信報平安,忘記了用毛筆寫。
一天晚上,跟甘露合租的女孩和男朋友鬧騰了一夜,響聲震天,甘露又羞又惱。可隱忍的性格讓她沒有勇氣去阻止他們,甘露一夜無眠。第二天到公司里,甘露頭昏腦漲,在撰寫一份公文時,居然連格式都錯了。尖刻的女主管板著臉把那份文件撕個粉碎,就是不說話。但甘露知道自己該干什么,她心驚膽戰地收拾好紙片,回到座位上重新起草文件。
也就在那天中午,甘露接到了老爸的來信。
下班了,甘露趕回家中,縮在小屋里,小心地拆開信封,輕輕地展開信箋,慢慢地看著。幾張柔軟的宣紙上,是爸爸漂亮的蠅頭小楷:女兒見字如唔,收到你的來信后,我即寫信給你。只是你沒用毛筆寫食言了,下不為例。為父可以確信,你剛入職場,定有諸多不適,免不了捅婁子。這很正常,為父第一天站在講臺上,臺下的同學喊老師好,為父緊張地回了一句:老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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