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管道安全責任書一:
為了加強瓶裝燃氣送氣服務管理,明確職責,根據全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瓶裝液化氣送氣管理的通知》(通建[20**]22號)文件內容,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書期限
責任書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職責
1、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杜絕各類違規經營行為。
2、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液化石油氣,供氣價格依據市場價。
3、嚴格落實鋼瓶管理、車輛管理等相關制度,以及充裝、倒殘等操作規程。
4、建立并完善送氣工管理制度,加強送氣工管理。并且做好送氣工的培訓工作,增強送氣工法律意識,安全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提高送氣工專業知識與職業技能水平。
5、燃氣事故的處理和賠償工作中,在氣源質量、鋼瓶管理、送氣服務、入戶檢查四方面存在違規行為的,將承擔相應責任。
三、乙方職責
1、自愿遵守甲方的管理,落實供氣單位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送氣車輛符合安全標準,手續齊全,并張貼“**公司專用氣瓶運輸車”標識,嚴禁超載運輸。
3、送氣服務過程中必須穿著送氣工服裝,佩戴上崗證。
4、不在家中和租用房屋內存放超過規定數量的液化石油氣鋼瓶,不在用戶家中從事液化石油氣鋼瓶、器具的維修。不對液化石油氣重瓶進行倒灌、排空,發現鋼瓶漏氣,及時送回單位處理。
5、嚴禁外帶非本單位的經營性氣瓶;嚴禁充裝過期未檢、報廢等不合格氣瓶;嚴禁液化氣與其它商品混和經營。
6、燃氣事故處理和賠償工作中,在送氣服務、入戶檢查兩方面存在違規行為或發生意外事故,將承擔相應責任。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shuxin/2954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