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任審計報告的草案形成】
審計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
審計人員在離任審計實施階段工作結束前,還應對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進行審計。因為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的存在,可能會改變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公允性所表示的意見,從而可能會改變對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其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評價意見。
(一)期后事項的審計
期后事項是指資產負債表日至離任審計報告日之間發生的、對會計報表產生影響的經濟事項。這里的資產負債表日是指法定代表人任期屆滿時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負債表日。期后事項發生在資產負債表日之后,并與按照結賬日存在狀況編制的會計報表的事項有關,對前期會計報表有影響,因此審計人員應對期后事項予以充分關注。
1、期后事項分類
(1)第一類期后事項。能為資產負債表日已存在情況提供補充證據的事項,稱為第一類期后事項。這類期后事項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金額有著直接的影響,其存在或發生將導致被審計單位對會計報表做出必要的調整。主要包括:
某一項資產的價值在結賬日后被證實發生損失或永久性的減值;
已確定獲得或支付的賠償;
發生銷售退回;
在資產負債表日或資產負債表日以前提起的訴訟,以不同于資產負債表中登記的金額而結案;
在資產負債表日或資產負債表日以前處于協商中的債務重組,結賬日后已經達成協議;
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長期合同應計的收益的估計存在重大誤差。
(2)第二類期后事項。雖不影響會計報表金額,但可能影響對會計報表正確理解的事項,稱為第二類期后事項。第二類期后事項是在資產負債表日之后發生,不直接影響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狀況和相關會計年度的經營成果,但如不對其加以說明,有可能使會計報表使用者產生誤解,對被審計單位的現有財務狀況和未來經營前景做出錯誤的判斷。因此,對可能影響對會計報表正確理解的事項,審計人員應提請被審計單位披露。主要包括: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重大的籌資行為,如發行股票和債券;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重大的投資與購買行為,如企業合并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外匯匯率的較大變動;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自然災害導致資產損失;
資產負債表日后資產市價發生下跌,如短期投資的市價下跌或存貨市價下跌;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事項導致索賠、訴訟的結案;
資產負債表日后的被審計單位經營方針、經營項目或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擴大經營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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