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對學校意見建議(一)
教學先導、學生自主、服務競爭
對于我們學校的發展,筆者想具體從以下的幾個角度闡明自己的建議,這些建議是我短時間思考的所得,因為時間之短,欠成熟和片面性是無法避免。
在教學方面:
一,對全校教師進行分類,分成科研型和教學型,各取所長。正所謂“尺有所長,寸有所短”,這樣對教學形成強大的合力。當然這不能簡單的分類,必須在政策上給予支持,據一些在一線教學的老師反映,學校、院系對教師的評價指標主要偏向于科研,而科研又直接和論文掛鉤。在一線教學,忙著準備教案,勢必用于科研的時間不多。而他們又要兩頭兼顧。結果兩頭都沒有搞好,建議學校完善教師評價體系,使之更加科學、合理,能夠激發兩類教師的積極性。現在的評價體系要求調整,要不然的話,它可能導致的后果有:A 教師的上課質量得不到保證,無法全心投入教學或者科研。B 學生上課質量在不知不覺中打折,學生沒有學到真正的知識,像是注了水的“豬肉”。培養出來的學生的自身的知識體系欠完善,走向社會影響湖南大學的聲譽。C 老師為了評職稱,突擊論文,靠買版面費發論文,得不償失,湖大的論文總數在上升,但質量難以保證。而且還導致一部分教師心浮氣躁,不能潛心學問。潛意識里成為一股暗流,影響我校原本純正的學術氛圍。
二 學生擁有更換科任老師的權利。有的學生向筆者反映有的老師上課的確是太差勁,學生“敢怒不敢言”,怕被任課老師“抓辮子”,只有忍氣吞聲。許多的教育專家在收費時,大談高等教育產業化,以次類推,學生享受高等教育,是一種購買活動,為什么就不能買到更好一點的產品呢?學校安排一些不適宜教學的老師上課,無疑在把次品高價出售。(這樣說可能會得罪一些人,但是它不針對任何個人,為了我們湖大的發展,我們需要不同的聲音)學校這樣決策,可能是挨著面子,怕得罪一些教師。而我們應該幫助學生培養自主意識、維權意識。教育的生產者和消費者的地位應該是平等的,作為消費者的學生應該享受等價、等值的服務。如果一個班的80%的學生對任課教師不滿意,就應該對其進行“彈劾”,被淘汰出局的老師也不要心存芥蒂,試想如果是你的小孩在學校得到的是這樣的教育,你的心里也會起伏不平的。還有一些教師隨意調動課時,連教務處都不知道,學生要學習,也只有按老師說的去做了,這些老師調課的原因不是為了教學,而是為了兼職,打自己的“小算盤”,這樣的老師學生有意見是很正常的,教務處更應該管一管。
三 減少直至杜絕統招研究生給本科生上課。課表上安排的明明是張某,一到課堂上就變成了李某,張冠李戴的。教育部都已經明文規定:55歲以下的教授、副教授必須給本科生帶課。研究生可以給本科生上課,可是他們有的自身的能力都值得懷疑,有的才剛剛本科畢業。搞不好,泥沙俱下。提高本科教學質量也就成了一句空話,建議學校對那些明知故犯的老師要點名批評,我們學校要應該獎罰分明,以正師生之民心。處處作好人,處處都留情,湖大的發展就只能成為空中樓閣。
四 對教師、干部的考核:學校在這方面的動作不大,相對于教授而言,在我們湖大很少有“下崗”的,他們每年要發表一定數量的論文,可是就沒有不合格的嗎?學生考試不好要補考、重修甚至退學,可我們的教師呢?特別是對教師的考核更應該具體量化,有上有下,有進有出的。古人云:生于憂患,死于安樂。很多的東西是“水不急魚不活”,讓每個人都有壓力,有使命感、危機感。加強競爭與考核,還有淘汰機制。不要怕得罪人,我想有好的、合理的、科學的人才引入機制,還怕我們招聘不到人才嗎? 學生權利維護方面:一 讓學生參與與學生自身權利密切相關的一系列政策制定。學生在其中沒有投票權,但是必須有聽證的權利,學校有一些規則的制定并沒有完全從學生的權益出發,比如,南北校區的食堂價格相差之大,讓人不可思議,為什么在同一個學校,還有這種事情,在南校區的一些食堂的一次性筷子、飯盒都還要一毛錢一個。這在其他高校是絕無僅有的事。食堂飯菜的定價是否聽取了學生的意見。他們想當然的制定價格,食堂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及個別的惡劣,而學生對此無能為力,只有“罷吃”到外面去。客源外流,效益下滑,只有提高飯菜價格保持收入,得不償失。高校不是搞后勤社會化改革嗎?要競爭才會提高服務質量,而卻競爭的法人最少要有三家,兩家還容易出現暗中勾結,競爭是個好東西,不僅僅是提高服務質量,而卻還可以降低服務價格。筆者還看到一個食堂那么多工作人員,他們也要吃飯、生活,人員過多的話,效率又不是很高,那么運作成本就會增加,也會為學校發展增加一些隱性的負擔,從而制約學校的快速發展。與學生有關的水電費價格、園區物業管理費該怎樣收取、收多少,學生不知道,只能想住就交。
五 加大學生選修課的比重,減少必修課的比重,加大考試多樣化改革。對于一些基礎學科應該按照大類招生,到大三再分專業。這樣有利于學生全面打好專業基礎。容許學生自選專業,我們學校制定的政策是,在原專業綜合成績加權排名靠前的學生才有這種資格,這樣做的后果筆者有不同意見;這還不是優中選優,再優先發展嗎?我國的高教已經不再是精英教育,而是大眾化教育。那么請問:比如我是學會計的,專業很差,而在中文上有專長,可是我的專業成績沒有排名靠前,就不能轉。只能在會計上自生自滅了。這無疑扼殺了一個學生的興趣和成長的可能性,而與教育的真正的涵義悖道而馳。試想你的本專業學的還可以,至少可以畢業吧!如果按照優中選優、優先發展的原則的話,只會使好的更好、差的更差,造成學生專業成績、興趣的兩極分化。學生自主選擇專業也不能落實到實處。在學生補考費用、重修費用的收取上面,我們學校有的是60元/學分、80元/學分。這種標準是否合理,有待論證。懲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這么高的重修費用已經有點變異的味道了,筆者建議對于考試不及格的學生,不管分數差多少都要先給予其補考的機會,對于分數太低的,在限定的時間內給予補考,因為許多新生一時還不能適應大學生活,不能把握大學的學習規律。過高的補考和重修費用有可能把學生引入到惡性行環之中。
六 上課時間的確立與“點名制度”。我們學校下午的上課時間定在1:30,這個時段據學生反映,不是很合理的。教務處這樣規定是出于何種目的?人在這個時候很疲勞,老師住在校外還要趕,中午又不能休息,哪有精神上課?一個住在天馬的學生,中午在中樓11;40下課,然后吃飯,到下午1:30上課,學生就只有趕時間,學生打瞌睡的不少,精神狀態欠佳,不符合大腦的生物鐘。教務處以后制定類似的規定,是否要求學生和專家聽證。筆者建議廢除“點名制度”有的老師很喜歡點名,以此固定到課人數和督促學生認真聽講,可是有的老師講課實在不行,你有何必強求呢?其實很浪費時間的,你有考試一關,怕什么,我們的老師不在怎備好課上下功夫,卻在點名上下工夫,開放式教學就從廢除“點名制度”開始。
學校各部門應該及時疏通在教學、后勤等方面學生的不滿情緒,我們現在能夠作好的 、能夠改變的就一定要作好,暫時不能改變的,我們一定要對學生作出合理解釋,讓學生知道“校情”。及時化解矛盾,讓學生和教職工舒心、順氣。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何愁我湖大不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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