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發布
近日,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發布海綿指標將成新建項目前置條件,下面是詳細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發布
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昆明是一座資源型、水質型缺水城市,為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近日,昆明制定出臺《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并成立由市長掛帥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的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目標是到2020年,20%以上的建成區達到海綿城市標準;2030年,80%以上建成區達到海綿城市標準。
為啥建?
昆明是“四缺并存”地區
昆明是一個資源型缺水、水質型缺水、工程型缺水和結構性缺水“四缺并存”的地區,年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不足300立方米,被列為全國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城市之一。加之一邊是缺水,一邊是汛期大量雨水白白流走,這一現狀讓強推海綿城市勢在必行。
早在2009年,昆明就開始實施雨水資源化利用,并制定出臺《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規定》,是國內第一個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強力推進雨水資源化利用的城市。截至去年年底,昆明主城及呈貢區范圍內共建成160個雨水綜合利用設施,設計規模為10.9萬立方米/日。同時,昆明還在新建和改建道路中推行生態道路建設,共有68條道路采用了雨水生態斷面技術與道路同步建設。此外,為綜合解決城市雨污混流及城區部分區域雨水淹水點問題,昆明市還結合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在主城三環路以內開展了雨污調蓄池試點建設,共建成17座調蓄池,總容積為21.24萬立方米,配套管網17.7公里。
昆明市水務局副局長、市節水辦主任龔詢木介紹,開展海綿城市建設,不僅可以節約優質水資源,增加可利用水資源總量,實現優水優用,還能對治理和保護滇池,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發揮重要的作用。為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改善和修復以滇池為主的城市水環境,提高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新型城鎮化建設質量,近日,昆明市政府制定下發《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按照《方案》,昆明將在14個縣(市)區、5個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空港經濟區范圍內全面開展海綿城市建設。其中,結合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需要,對滇池流域的`昆明中心城區和晉寧縣(東城和南城)進行統一規劃和實施;其他縣(市)區政府、陽宗海和倘甸管委會應結合各地實際,分別組織編制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和實施方案,并按照海綿城市目標要求自行組織建設。加快城市雨污分流管網建設改造與城區易澇點整治,推進城市雨水管渠、雨水泵站等排水防澇設施改造與建設,減輕城市積水內澇問題。推進昆明市城市河道水系生態綜合整治工程,逐步恢復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實施河道生態修復,重塑健康自然的彎曲河岸線,保護現有濕地,構建良性水循環系統,改善水環境質量,提高城市河道水系輸排水能力。
怎么建?
到2020年兩成區域要達標
昆明將把海綿城市建設指標和要求,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項目建設的前置條件,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等環節,將海綿城市有關工程措施作為重點內容予以審查。新、改、擴建工業和民用建筑應繼續嚴格按照節水“三同時” 制度和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要求,同期配套建設雨水綜合利用設施;新建城市道路、高架橋、廣場等市政工程項目應按照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要求,設置滲透、轉輸和截污凈化等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設計和施工;新建城市公園和綠地等市政工程項目應結合周邊水系、道路、市政設施等,按照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要求,因地制宜建設雨水綜合利用措施,增強公園綠地系統的城市海綿體功能,為滯蓄和凈化周邊區域雨水提供空間。
建設海綿城市,最重要的就是要千方百計留住雨水并加以利用。昆明將通過海綿城市建設,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把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標準要求,城市面源污染得到一定控制;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標準要求,城市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同時,昆明還將綜合考慮城市新建區、舊城改造區、水生態敏感區等區域布置,結合城市水系、城市園林綠地、市政道路、綠色建筑小區等項目,在滇池流域范圍內,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申報國家和省級連片試點區域(不低于15平方公里),試點區域范圍內已建成的單位、企業、住宅小區、城市道路、高架橋、廣場、城市公園和綠地等,應按照要求和時間節點進行建設和提升改造,配套建設雨水綜合利用設施,達到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要求。
海綿城市建設不僅是一項系統的工程實踐,更是城市規劃、建設創新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契機。下一步,昆明將在原出臺的《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規定》基礎上,制定昆明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并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讓城市水生態文明回歸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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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衛冕
“國家節水型城市”稱號
昨日,記者從昆明市2016年全國城市節約用水宣傳周啟動儀式上獲悉,昆明已順利通過2015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復查,再度成為節水型城市。
節水型城市是申報國家人居環境的前提條件之一,2011年,昆明市榮膺“國家節水型城市”稱號。按照有關要求,國家節水型城市每隔4年需進行一次復查,2015年6月底,昆明迎來首次復檢,考核組對昆明醋酸纖維有限公司等7個企業、單位和居民小區進行了現場檢查考核。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檢查等方式,對昆明市城市節水及國家節水型城市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考核。
多年來,昆明十分重視節水工作,不斷建立健全與節水型城市相配套的法規政策,并通過開展創建節水型單位(企業、小區)、強化工業用水管理,注重污水處理、再生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等,使全市節水工作步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用水結構趨于合理。截至去年年底,全市1400余戶取水許可戶和6000余戶城市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戶納入計劃用水管理,共建成520座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設施,建成集中式再生水處理站9座,建成再生水供水主干管約560千米。特別是“十二五”期間,昆明共完成306戶用水單位的水平衡測試工作,比“十一五”期間測試數量的三倍還多。其中,僅2012—2015年,昆明就查出漏損300萬立方米,如果按自來水價格3.45元計算,為用戶挽回損失1000多萬元。
通過不懈努力,昆明城市節水成效明顯。昆明市水務局副局長、市節水辦主任龔詢木介紹,主城區萬元地區生產總值取水量和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均低于全國平均值的50%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97.45%,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率93.05%,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13.38%,節水型企業(單位)覆蓋率21%,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87.42%。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100%,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106.22升/人/日,各項指標已達到或超過國家考核指標和要求。
下一步,昆明將持續鞏固創建成果、深入開展節水工作,并號召全市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快促進海綿城市建設,全面建設節水型社會,為確保新一輪復查工作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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