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立法工作計劃【一】
根據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2017年工作總體部署和主要任務的要求,國務院2017年立法工作重點是: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2017年的中心工作,把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三個五年規(guī)劃綱要》和《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任務作為重中之重,及時完成有關促進經濟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文化發(fā)展、著力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維護國家安全、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立法項目。具體安排如下:
一、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項目
為貫徹落實“十三五”規(guī)劃、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方面的重大決策部署,對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立法項目,要根據改革進程和改革方案,抓緊辦理,盡快完成起草和審查任務。這類項目主要有: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稅務總局、財政部起草),標準化法(修訂)(質檢總局起草),社區(qū)矯正法(司法部起草),出口管制法(商務部起草),煙葉稅法(財政部、稅務總局起草),船舶噸稅法(財政部、海關總署起草),原子能法(國防科工局起草),密碼法(密碼局起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起草),建設項目環(huán)境保護管理條例(修訂)(環(huán)境保護部起草),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工商總局起草),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公安部起草),強制醫(yī)療所條例(公安部起草),宗教事務條例(修訂)(宗教局起草),志愿服務條例(民政部起草),基金會管理條例(修訂)(民政部起草),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修訂)(民政部起草),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修訂)(民政部起草),行政區(qū)劃管理條例(民政部起草),人力資源市場條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起草),失業(yè)保險條例(修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起草),政府投資條例(發(fā)展改革委起草),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暫行條例(修訂)(發(fā)展改革委起草),融資擔保公司管理條例(銀監(jiān)會起草),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證監(jiān)會起草),行政機關督查工作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法制辦起草),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訂)(國務院辦公廳、法制辦起草),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法制辦起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引入社會資本條例(法制辦、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起草),行政法規(guī)制定程序條例(修訂)(法制辦起草),規(guī)章制定程序條例(修訂)(法制辦起草),研究推進統(tǒng)一內外資法律法規(guī),以及為了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及公路管理、住房租賃市場、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zhí)法等方面改革涉及的立法項目。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guī),適時提請國務院、中央軍委審議。
對于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項目,要抓緊辦理,盡快完成起草和審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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