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草案)》的說明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草案)》的說明,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修改的必要性和起草工作基本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自2003年實施以來,在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據統計,截至2015年底,全國工商登記企業2185.82萬戶,其中絕大部分是中小企業(在工業中,中小企業占99.6%)。中小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經濟增長、增加社會就業、推動技術創新和保障社會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同時也要看到,多數中小企業產業層次較低、科技水平不高、抵御外部風險能力較弱。特別是近年來受經濟下行壓力影響,中小企業普遍面臨生產成本上升、盈利水平下降等問題,生存與發展的壓力不斷加大。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分重視中小企業發展促進工作,2009年專門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關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2011年至2012年開展了中小企業促進法立法后評估工作,認為現行法律某些方面已經不適應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實際需要,扶持政策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強等,應針對中小企業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作出修改完善,為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創造更為有利的法制環境。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安排,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于2014年1月牽頭成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十四個部委參加的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起草組。兩年多來,起草組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通過網絡向社會公開征集法律修改意見建議,分析整理了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和對中小企業促進法的主要意見。二是邀請部分專家學者、企業負責人、部分省市中小企業部門負責人作為顧問小組成員,就有關立法問題征詢意見和建議。三是多次赴地方就中小企業稅費負擔、融資環境、公共服務、勞動用工等情況深入開展調研,廣泛聽取全國人大代表、地方政府、中小企業代表等的意見。四是研究參考了美、日、歐等國家和地區有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和政策,吸收借鑒國際經驗。在上述工作基礎上,起草組多次進行專題研究論證,經過反復修改,2016年4月19日,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第44次全體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修訂草案,5月初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發函征求國務院意見。8月上旬收到國務院辦公廳的反饋意見后,進一步對修訂草案做了修改完善。
二、修訂把握的主要原則和重點
一是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強化政府扶持力度。法律修改要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體現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國家與企業的關系,正確處理扶持中小企業與維護市場公平原則的關系,正確處理扶持中小企業與中小企業規范發展的關系。為此,修訂草案一方面對簡政放權,特別是規范行政許可事項、實現行政許可便捷化、減輕企業負擔、簡化小型微型企業稅收征管程序和注銷登記程序等方面做了明確規定,為中小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同時針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弱勢地位和發展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營造公平環境、加強服務保障的作用;另一方面規定中小企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依法經營,恪守誠實信用原則,規范企業管理,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二是將近年來行之有效的政策上升為法律,既注重解決當前困難,也著力于長期性制度建設。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陸續出臺了《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等一系列相關文件。起草組全面梳理了黨中央、國務院及各部門和各地出臺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加以歸納、提煉,形成法律條文。修訂草案既立足于解決中小企業當前面臨的困難,同時也考慮到一些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根本性和長遠性問題,著力加強制度建設,一是規定國家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作為長期發展戰略,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職責;二是規定國家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和市場監管,取消各類地方保護,依法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實現各類企業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營造中小企業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三是建立中小企業維權服務機制,明確中小企業維權服務機構和中小企業自律組織在企業維權方面的定位和職責。
三是突出重點,增強法律的操作性。修訂草案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在權益保護、融資支持、創業創新、公共服務等方面增加了新的內容,對有關條款做了進一步補充、細化和完善,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重點是小型微型企業,修訂草案明確提出微型企業的概念,要求國務院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協調部門牽頭制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的劃分標準,同時在相關促進措施和制度安排上向小型微型企業傾斜,明確專項資金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使用、融資支持、創業創新支持、社會服務等政策的實施對象主要是小型微型企業,進一步突出扶持重點。為了加強法律的執行力度,修訂草案增加了監督檢查方面的內容,明確責任追究,確保法律規定落到實處。
三、修訂草案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
修訂草案將現行法律由7章擴展為10章,由45條增加為62條。主要有以下考慮:一是現行法律第二章“資金支持”主要是財稅和金融支持,但規定都比較原則,目前國家對中小企業財稅和金融方面的扶持政策更加成熟和具體,為進一步增強這方面的支持導向和內容,將原第二章“資金支持”拆分為“財稅支持”和“融資促進”兩章。二是實踐中關于營造公平的市場秩序、增強中小企業權益保障的呼聲和要求很高,為此增加了第八章“權益保護”章節。三是將原第四章“技術創新”更名為“創新支持”,對第四、第五和第六章有關內容作了修改,以更好地體現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推動中小企業創業和創新的立法宗旨。四是為了加強法律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保障法律的有效實施,增加第九章“監督檢查”章節。這次修改的重點內容有以下七個方面: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31799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