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文件出臺
從市交通運輸委獲悉,《青島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范》、《青島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陸續出臺,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與《青島市軌道交通條例》相比,《青島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對乘客文明安全乘車做了進一步的細化和補充。除《青島市軌道交通條例》中規定的禁止行為外,《青島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還新增了禁止在車站或者車廂內吸煙、車站付費區或者車廂內飲食(嬰兒飲食除外)等9項擾亂客運秩序行為的規定,以及禁止擅自操作有警示標志的按鈕、開關裝置等4項危害軌道交通設施設備行為的規定。
《青島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范》主要規范軌道交通具體運營過程中的各項服務內容,包括行車服務、客運服務、票務服務、服務設施、工作人員、監督評價等,對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從運營服務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規定應當建立服務質量監督檢查制度及運營服務社會評估機制,定期通過乘客滿意度指數測評或委托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等手段,對軌道交通運營線路服務情況進行評價。
《青島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旨在維護軌道交通乘坐秩序,保障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保護乘客及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合法權益,主要規定了票務規則、禁止攜帶物品、安檢要求、乘車禁止行為、乘車秩序、限制乘車人群、設施損壞賠償和投訴受理等與日常運營密切相關內容,對乘客購票乘車的一般性規定、禁止行為和優惠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明確界定。為科學評判軌道交通線路運營效果,不斷提高運營服務水平,我市還制定了《青島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考核辦法》,主要規定考核時間、對象和內容、考核評價、報送流程、考核結果應用等內容,對軌道交通運營企業提出了明確的'考核標準。以每自然年為考核周期,以單條軌道交通線路為考核對象,對軌道交通運營企業運營指標按照百分制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運營服務、安全服務、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社會影響4大項。對運營指標按照不同權重進行量化計分,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扣分制通過權重求和,得出最終考核結果。
9項擾亂客運秩序行為
在車站或者車廂內吸煙,在軌道交通區域內使用明火;
在車站付費區或者車廂內飲食(嬰兒飲食除外);
在車廂內懸吊扶手、把手、扶手桿;
在車站或者車廂內聚眾演講、相互推擠、滋事斗毆;
在列車駕駛室外隨意敲擊,使用閃光燈拍照等干擾駕乘人員的行為;
在軌道交通設施范圍內操縱移動、滑翔、飛行的玩具模型及其他物品,施放風箏;
赤膊者、赤腳者、油污衣褲者、烈性傳染病患者或者健康狀況、行為危及他人安全者進站乘車;
無人陪護的精神障礙患者、智力殘疾人、醉酒者、學齡前兒童乘坐列車或者電扶梯;
其他影響運營安全秩序、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及有損社會公德的不文明行為。
4項危害軌道交通設施設備行為
擅自操作有警示標志的按鈕、開關裝置;
損壞燈箱、多媒體屏、墻貼、玻璃貼、看板等廣告宣傳設施;
在軌道上放置、丟棄障礙物,向軌道線路、車輛及其他設施投擲物品;
其他危害軌道交通設施設備的行為。
【青島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文件出臺】相關文章: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31799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