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級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6年)
為進一步規范市級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制定了滁州市級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是辦法的詳細內容。
滁州市級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市級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根據《安徽省省級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市級民政事業專項資金是指省級以上下撥和市級預算安排專項用于民政對象定員定額保障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補助資金。具體包括公共財政資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救災救濟、撫恤補助、退役安置、城鄉低保、醫療救助、五保供養、社會福利、社區建設等方面的資金。
第二條 市級民政事業專項資金財務管理遵循的原則:
(一)遵守國家、省民政事業資金使用管理規定;
(二)堅持局機關相關科(室、局)歸口申報使用,計財科負責審核、匯總、協調、服務、統計等工作,局主要負責同志批準;
(三)堅持財務管理規范、全面、公開。
第二章 預算管理
第三條 中央、省下撥的民政事業專項資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是市級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的主要來源,實行預算管理。
中央、省下達和市級安排預算指標或項目資金的文件,局辦公室按公文辦理程序,分送計財科進行指標統計并督促、配合相關科(室、局)辦理。
第四條 市級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納入年度部門預算,局計財科負責年度部門預算編報工作。
市級民政事業專項資金年度預算由局機關科(室、局)根據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提出分項預算基礎材料,計財科負責匯總、審核,統籌編制預算草案。
第五條 預算編報應遵循科學、合理、節約的原則。預算草案經局長辦公會議通過后,由局計財科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送市財政局,并會同相關科(室、局)做好銜接與爭取工作。
第六條 預算執行中涉及定員定額和建設標準調整、預算追加,以及資金財務管理、監督檢查、績效考評等,列入市民政局與市財政局每月召開的財務管理會商會。
局機關科(室、局)及局屬單位在每月24日前提出需要會商的議題送局計財科,局計財科審核并商市財政局后,列入會商事項。
列入財務管理會商會事項的,相關科(室、局)要準備材料及政策依據,負責同志要參加會商會議。
第七條 凡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項目,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實行政府集中采購。
第三章 資金分配
第八條 市級部門預算安排民政對象補助資金,由相關科(室、局)提出資金分配意見,交局計財科審核、匯總,報局長審批后,送市財政局,聯合發文撥付資金。
中央、省下達市本級的補助資金,由相關科(室、局)在接到文件后10個工作日內提出資金分配意見,經分管局長審核后,交局計財科審核、匯總,報局長審定后,送市財政局,聯合發文撥付資金。
第九條 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的分配必須嚴格按照民政部、財政部和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規定的'資金性質、補助對象、使用范圍和補助標準執行。
第十條 中央、省預算內投資補助民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
局計財科組織局相關科(室、局)與市發改委相關科室會商,根據國家投資項目申報規定、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儲備庫情況及局分管領導指導意見,共同提出項目資金分配原則及項目申報初步方案;需要縣(市、區)申報項目的,應聯合組織項目申報工作,并審核縣民政部門報送的項目申請,協商提出項目申報初步方案,經局分管領導初步審核后,提交局長審定。
局長審定的分配方案,由局計財科負責起草文件或與市發改委聯合草文件,根據公文管理規定,上報省民政廳、發改委。
第四章 績效考評和財務監督
第十一條 局機關科(室、局)負責確定相應民政專項資金績效目標,制定考評辦法,并采取多種方式組織績效考評,對民政事業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促使用單位按照規定合理、及時、有效地使用資金??荚u結果將作為部門預算編制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二條 局計財科負責市級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監督管理,組織專項資金檢查,主動配合財政、審計、監察部門進行審計監督,督促和分析預算執行,并按政府信息公開要求的內容和范圍予以公開。
第十三條 局紀檢組牽頭組織全市民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執法監察,計財科、相關科(室、局)積極配合。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局計財科負責解釋,自發布之起施行。
【滁州市級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6年)】相關文章:
3.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31399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