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辯狀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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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辯狀成功案例1
答辯人:楊XX,女,漢族,住址:清遠市清城區XXX
委托代理人:陸社炎,系廣東一粵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答辯人:新XX鞋業(深圳)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寶安區XX號,法定代表人:宋X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提起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案號(xxx3)穗越法知民初字第XX號】,現提出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判決駁回被答辯人的所有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答辯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 關于被答辯人在訴狀主張的事實是嚴重錯誤的。
1、被答辯人在訴狀中稱:“被告在其經營的茉莉閣商場一樓XXX檔大量、長期銷售侵犯原告XXX天美X、XXXX加X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明顯與事實不符。被答辯人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其主張目的,依法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我們知道,不論是廠家,還是商家,包括廣大客戶,無不痛恨假冒偽劣行為和欺騙消費者的假冒商標行為,答辯人當然也不例外。答辯人店里也就這么兩對涉案的鞋。這兩對涉案的鞋來源是這樣的:答辯人在今年的年初,在街邊的流動地攤以每雙人民幣180元購買的,答辯人是用于自己所穿,但由于不適合就在其經營的店里銷售。誰知這次被答辯人的委托代理人鄧艷XX偷偷來到答辯人店里,也是指明要這種鞋,被告才找出唯一的兩對賣給她。被答辯人也沒有證據表明答辯人是長期、大量銷售涉案的鞋。事實上,答辯人根本沒有必要去侵犯被答辯人的商標專用權,主觀上無過錯,客觀上沒有侵犯。假設答辯人無意中銷售了被答辯人所指的兩個商標的商品,但是被答辯人所指的商標與答辯人所售兩對鞋的商標不符。也不存在侵犯被答辯人商標的事實,也沒有造成實際損害。假若被告真是長期、大量銷售假冒商標的話,包括銷售假冒原告注冊的商標的商品,客戶和工商管理部門也堅決不允許!也不可能在市場上立足!因為現在客戶維權意識也是很強的,他們對自己購買的產品最有發言權!既然被答辯人沒有確鑿證據證明答辯人銷售了假冒被答辯人商標的商品,答辯人更加沒有賠償義務。
2、被答辯人訴請答辯人賠償人民幣共計60000元損失沒有任何依據,依法不應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據《商標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被答辯人不能證明其自稱的因答辯人商標侵權所遭到的損失。假設答辯人有侵犯商標使用權的行為,商標侵權賠償數額就應當按照被答辯人所認為的因答辯人侵權所得利益進行賠償。答辯人所得利益才240元(600-180*2)。被答辯人的商標只是知名品牌,被答辯人在xxx3年6月28日進行了證據保全,于xxx3年8月21日向法院提起訴訟,可見被答辯人速度之快,目的何在?但被答辯人與事實不符,在沒有任何根據的情況下漫天要價60000元的侵權賠償數額完全是借訴訟之手段謀取非法暴利之目的,所以請求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無理訴求。
二、被答辯人的程序失當。
被答辯人沒有采取正當的、法律的程序去維權,而是采取了不當的手段以牟取暴利為目的去滋擾別人的合法經營,在沒有充足地證據的前提下,胡亂地對答辯人予以起訴、索賠,嚴重侵犯了答辯人的合法權益。我國《商標法》明確規定了禁止生產、銷售假冒商標的行為,任何人(包括被答辯人、答辯人在內)都應該遵守法律的規定,崇拜法律的威嚴!那么,既然被答辯人多次發現答辯人長期、大量銷售假冒被答辯人的‘XX天XX、STAXX圖’商標的商品,就理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即: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也就是說原告完全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訴前采取臨時保護措施,或者根據第五十八條 規定:“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得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措施。”申請法院采取訴前證據保全;或者向商標管理部門報案投訴,由商標管理部門去取證、查處。然而,被答辯人用自己的非法律的手段去搜集證據,然后去向法院起訴。 被答辯人既然控告別人違法,自己就更應該依法行事,依照法律,特別是《商標法》規定的程序去維權,對于被答辯人的做法,答辯人肯定不會贊同!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也是沒有任何的事實與法律依據。答辯人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從xxx1年6月19日至今守法經營,只是一個小小的個體工商戶,現在生意已非常的慘淡,幾乎面臨關閉狀態,根本就再經不起任何輕微的經濟沖擊。所以,請法院綜合考慮上述事實以及構建和諧社會大局的基礎上,懇請法庭駁回被答辯人的所有訴訟請求。,
上述答辯意見,望法庭予以慎重考慮,并望予以采納。
答辯人: 楊XX
xxx3年9月11日
民事答辯狀成功案例2
答辯人:重慶XX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重慶市XX區文龍街道九龍大道,組織機構代碼:691XXX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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