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近日,《西安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公布并公開征求意見,下面是詳細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隨著西安機動車保有量突破250萬輛,市民停車需求越來越大。怎樣更加合理地規劃、建設、使用停車場,就顯得尤為重要。昨日,市法制辦公布《西安市停車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8月8日前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停車場應與 城市交通體系相銜接
停車場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辦法》明確規定,市公安交管部門是停車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停車場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城管部門負責人行道臨時停車泊位道路車輛停放秩序管理。
同時,鼓勵單位的專用停車場在滿足本單位需求的情況下,向社會開放。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推廣應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車場。規劃和建設停車場,應充分利用地下、地表和地上空間,合理配置,并與城市交通體系建設相銜接。
新建住宅配建車位 全部設置充電設施
為適應新能源汽車逐漸增多的趨勢,《辦法》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全部設置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新建的大于兩萬平方米的商場、賓館、醫院、辦公樓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的停車位應不少于總停車位的10%。
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建設項目,應配建停車場。若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因地質原因無法滿足配建要求,建設單位應按所缺停車位數量易地建設。已建成的公共建筑以及經營性場所配建的停車場未達標的,要在改建、擴建時按配建標準補建。無法滿足的不得改建、擴建。
道路臨時停車位上 不得設置地鎖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施劃。住宅區、商業集中區周邊道路具備節假日、夜間等時段性停車條件的,公安交管部門可以設置動態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禁止在城市主干道和快速路的機動車道、凈寬小于四米的人行道,以及消防通道、盲人專用道和大型公共建筑附近的疏散通道等區域設置道路臨時停車泊位。若臨時停車泊位所在的道路交通狀況發生變化,影響了行人、車輛通行的可調整或撤銷。
實際生活中,有的.單位或經營場所會在自家門前車位上設置水泥樁、地鎖等,對此《辦法》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若擅自設置障礙物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公安交管部門最高將處2000元罰款,并清理取締違法設施。
管理員不出具票據 機動車停放者可拒付費
鼓勵專用停車場在滿足自身停車需求的情況下,采取錯時停車等方式向社會提供停車服務。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員若未在劃定區域收費、未按規定著裝、不佩戴工作牌,或不按規定出具票據,機動車停放者可拒付停車費。
新聞鏈接:
為了加強西安市停車場的規劃和建設,規范停車場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狀況,保障城市交通協調發展,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辦昨日發布《西安市停車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指出,我市主城區5000平方米以下的地塊,應優先用于公共停車場等公用配套服務設施的完善。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建設項目,應當按照規定配套建設停車場。停車場應符合設計要求,配套建設照明、通訊、排水、排風、消防、監控、停車引導等系統,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交通安全和防汛設施設備。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當全部設置充電設施或者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新建的大于2萬平方米的商場、賓館、醫院、辦公樓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的停車位應當不少于總停車位的10%。
《辦法》中明確,設置機動車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與區域停放車輛供求狀況、車輛通行條件和道路承載能力相適應。禁止在以下區域設置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城市主干道和快速路的機動車道;已建成并能夠提供充足停車位的停車場服務半徑200米內;消防通道、盲人專用道和大型公共建筑附近的疏散通道;凈寬小于4米的人行道;道路各類管網井蓋周邊1.5米、消火栓周邊30米范圍內。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員需經崗前培訓,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儀容整潔、文明服務、按照規定收費。如有未在劃定區域收費、未按照規定著裝、不佩戴工作牌、不按照規定出具票據等行為,機動車停放者可拒付停車費。
即日起至8月8日,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發送電子郵件至xafzbfgc@163.com進行反饋,或寫信至西安市鳳城八路109號,市人民政府法制辦法規處(郵編710007)。
【《西安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相關文章: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29381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