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辦公室《關于開展“扶助貧困群體,建設幸福延安”調研活動的通知》精神,我縣及時安排部署,由縣委農工部牽頭,扶貧、民政、街道辦等部門參與進行了深入調研,現就我縣貧困人口情況匯報如下:
一、貧困現狀
xx位于延安市南部,屬省級貧困縣,總面積4182平方公里,轄8鎮2鄉 1個街道辦事處3個社區服務中心、240個行政村,總人口15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1.2萬人。XX年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5497元,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15498元。
1、農村貧困現狀
按照省定1600元的貧困標準,我縣農村貧困人口約2.4萬人,其中位于洛河峽谷及支流等重點區域19687人、貧困村數128個、轄320個自然村;按照市定1800元的貧困標準,我縣農村貧困人口2.6萬人,其中位于洛河峽谷及支流等重點區域21090人,貧困村數128個、轄320個自然村;非重點貧困村中的貧困人口約4910人。
我縣農村貧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在高塬溝壑、洛河峽谷及支流葫蘆河等流域,這些地區生存條件較差,主導產業尚未形成,扶貧難度很大。我縣農村貧困人口經濟收入主要以種植業為主,占全部經濟收入的90%以上,從事種植業的貧困人口約85%以上;養殖業占全部經濟收入的2%、從事養殖業的貧困人口為5%;工資性收入占全部經濟收入的7%,其中從事服務業的占3%,外出務工人員占7%。農村貧困人口中60歲以上占24%、45歲以上占48.3%、18歲以上占88.4%、16歲以上的89.3%.農村貧困人口中60歲以下高中及其以上學歷占5.7%、初中學歷占38%、小學學歷占37.3%、文盲19%。
農村貧困人口中享受養老保險8081人、低保7140人、救助10640人。XX年以來,移民搬遷35處、931戶、4291人,脫貧2.152萬人。
2、城市貧困現狀
按照生活保障線標準,我縣城鎮“三無”人員166人;有一定勞動能力和不固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貧困居民2665戶6653口人,下崗職工370人,失業人員436人,零就業家庭46戶,分別占貧困人口5.6%、6.6%、1.7%,因災、因病生活困難的家庭292戶,城鎮貧困戶中經營性收入26.5%,工資性收入73.5%。無住房戶居民633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共有XX戶,5240口人。
3、貧困主要原因
目前,我縣城鄉貧困因素很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農村貧困人口貧困原因:一是自然條件惡劣,基礎設施條件差,主導產業尚未形成。我縣貧困人口主要集中在高塬溝壑、洛河峽谷及支流葫蘆河等流域區域。這些地區資源缺乏、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惡劣,沒有形成主導產業,有近30%的農戶用水、吃糧、花錢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難,暖而復寒、飽而復饑的情況也較為嚴峻,剛剛脫貧不久的群體抗災能力弱,稍有變故就可能重新返貧。二是貧困人口多,整體素質差。貧困人口由于知識貧乏,文化水平低,現代科技意識、商品意識不強,自給自足思想嚴重,再加上大多體弱多病,勞動能力弱,外出務工受限,發展產業項目受限,創收門路非常有限。三是財政投入強度偏低,扶貧成效鞏固較難。國家扶貧項目覆蓋面偏小,資金投入較少,如今年連片開發的三個貧困村,每村100萬元的資金量,50%用于貧困戶的產業扶持,30%用于基礎設施建設、20%用于村容村貌整治。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村容村貌整治的資金只有50萬元,只能用于貧困村最需要解決的問題,而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一年的扶貧結束了,扶貧成效并不明顯,一旦沒有了國家的支持,現有的成果將很快恢復原狀,更難以鞏固提高。
城鎮貧困人口貧困原因:一是部分企業倒閉,下崗職工增加,并且這一群體大多年齡偏大,職業技能不符合社會需要,再就業難度大,無收入。二是城區失地農民,從業難,生活無。三是部分家庭因災因病致使家庭負債,生活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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