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自傳
自傳是一種常見的以記述自己的人生經歷、成果和感悟的應用文體。一般是自己寫成,因而常用第一人稱。別人給自己寫傳稱傳記,一般用第三人稱。因為自傳是應用文體,所以真實性為它的本質特征,不能虛構不能夸張;語言也相應的以樸實為主。結構以時間為序的,平鋪直敘較為常見;以事件為序的,一般有一條暗線,也是以發生前后為順序的,也經常被使用。以書面用語寫成的稱自傳,以口語式寫成的稱自述,以事件為序的稱回憶錄,不是自己寫自己的稱傳記。但是,這也不是金科玉律,自己用第三人稱給自己寫傳記的也有,只是不多見。
二、怎樣寫自傳
自傳是以記述自己的人生經歷的文體。從寫作的對象上來講,是寫人的文章。但是,寫人除了肖像描寫以外,要寫出人的性格秉性品德,還是通過記事表達出來。同時,我們要清楚自傳的體例,僅僅通過記事表達出人的性格品行和品德,還只是紀實不是自傳。自傳是自己人生經歷的記錄,要有源頭出處、家庭環境、地域和社會環境、成長過程、從事的職業和取得的成果或感悟,這樣才是一部完整的自傳。
自傳的第一個要求是要交代清楚自己的姓名籍貫、家庭環境,由此就把自己的人生起點交代清楚了。因此才有以后走什么路、有什么樣奮斗,有什么樣的人生。
自傳的第二個要求就要怎樣寫出一個真實的、活生生的“我”來。這個“我”應該就是生活中自己的真實樣子,而不是與生活中真實的自己隔著一層,讓人看了之后覺得那不是你,或者不是完全真實的你。
要寫出一個真實的自我,就要先正確認識自我。也許你要問了,我自己還能不認識自己嗎?是的,我們每個人從出生到成長,走過的每一天每一步都在塑造著自己。在一貫的生活中,往往是看自己的長處多短處少,認識上出了偏差當局者而迷旁觀者清;或者由于環境的左右自己成了自己不希望的樣子,自己對自我的認識也漸漸有了偏差。寫自傳的過程是一個尋找、發現自我的過程。需要靜下心來,重新審視一下自己,順著時間這條線上串著的對的、不對的過去,把自己給追回來,再審視再分析,達到最終真正地認識自己目的。
完成正確認識自己的過程后,怎樣在自傳中真實地、生動地表達出自己是寫自傳的第三個要求。讓我們來想一想,問一下自己:我是誰?我是一個什么樣的人?我是什么樣的性格?我贊成什么、反對什么?我的理想是什么,又是怎么實現的?我為什么會有以上的愛好與想法?在我成長的過程中,誰對我的影響比較大?哪些事給我留下的印象比較深?這么問下去,回答出來記錄整理后,一個較為真實的自己就會從文字中間走出來了。
自傳中的自己要個性鮮明,要緊扣自己的性格特點來寫。我愛靜還是愛動?內向還是外向?喜歡雷厲風行還是拖泥帶水?都要通過事件、對話、是非愛憎,準確而又生動地表達出來。 自傳中含有自己感情的流露和對事情的看法,也要寫生活中的經驗教訓。但這些非同于其他文藝作品中的直接抒情、議論,而是寓情理于敘事之中,讓讀者從中感覺出來,即間接表露出來。
自傳還要向別人明確傳遞出自己的外貌特征,使人讀后留有印象,甚至一見到你本人就能根據你自傳中的描寫認出你。這也需要運用外貌描寫的技巧,把自己寫好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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