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零花錢作文八篇
【篇一:我的零花錢】
我平常零花錢的主要來源,一是媽媽給我的,二是壓歲錢。
以前,我得到零花錢后,都是直奔小商店,在幾分鐘之內把它揮霍一空。可在看過《小狗錢錢》這本書之后,我明白了“你不理財,財不理你”的道理。從那以后,我和媽媽簽訂了零花錢合同,媽媽每周一發給我20元零花錢,我把其中的10元作為儲蓄基金放在存錢罐里,以備不時之需;剩下的10元,我總會裝在口袋里,在需要某些文具、學具或者嘴饞時,它總能幫上我的忙。另外,在每周20元零花錢的基礎上,我還想到了一條“生財之道”,如果我幫助媽媽打掃房間、整理雜物等,媽媽會額外給我5元錢作為獎勵。這極大地調動了我勞動的積極性,每當發現家里哪兒臟了、亂了,我總會第一個跑上前去,將它收拾整齊,自然,我的小錢包也就漸漸地被我喂得鼓鼓囊囊的了!
壓歲錢是我零花錢中的重頭戲,每年我總會收到4000元左右的壓歲錢,以前我的壓歲錢總是媽媽幫我收著,從去年開始,隨著理財意識的覺醒,我要求媽媽帶我到銀行開設了屬于自己的兒童專用賬戶,那張銀行卡粉粉的,很可愛,我將我的壓歲錢悉數存入了銀行卡。后來,我還了解了有關活期、定期、通知存款等有關存款利率的知識呢!
聽媽媽講,有一個大姐姐經過自己多年的理財,在剛參加工作時就用自己積攢的壓歲錢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款。聽了之后,我羨慕不已,雖然我現在還不能掙錢,無法開源,但我要盡可能地節流,要向那位大姐姐一樣,做一名理財小能手!
【篇二:我的零花錢】
說起這個零花錢,可能我們班的同學都知道那是爸爸媽媽平時給我們買零食和買學習用品的小零錢。當然,我的零花錢就是每個月爸爸媽媽發給我的工資。
如果我每個月在學校表現得好,媽媽就給我發五十元的工資。以前我不會分配工資,把錢都買成了零食吃進了肚子里,并且有了錢就很大方,很快就把它消費的干干凈凈,等買學習用品時,又會想媽媽伸手要。媽媽就會大吼我,說我不會仔細把錢都糟蹋了,亂買東西亂花錢,不會把錢用在正經事上。還說我就會吃,吃這么胖了還吃,再吃你就能在中國當大相撲運動員。剛開始我聽了覺得很煩,以為媽媽給了錢又不讓我自己做主花還說那么多難聽的話,我就會小嘟囔:“不讓花就不要給了,給我的錢我當家。”不過為了要買學習用品的錢,我還是會在爸爸媽媽面前撒嬌裝可憐。有時爸爸很強硬,總是板著臉說沒錢自己想辦法,自己賺錢試試看,看錢能不能大風刮來,就不知道大人賺錢有多辛苦,也不知道心疼大人,只知道浪費錢。有的山區的孩子連飯都吃不飽也穿不暖,更別說是零花錢,他們想都別想。別看他們說是說,到最后還是會把錢給我。
剛才說的那是原來。現在,我想想爸爸媽媽的話很有道理,我不會亂花錢了,我戒零食,也戒肉了。告訴你們我現在使用零花錢買成了我喜歡看的書,有偵探小說故事書之類的課外書。我作文水平提高就是因為我看書多了,比如書星期六、星期天,睡覺前都會看會兒書,早上起來也看書。反正現在我是迷在書里了。
用自己掙的錢買了有意義的東西,感覺真爽!希望每個孩子像我一樣珍惜爸爸媽媽用血汗掙來的每一分錢。
【篇三:我的零花錢作文】
零花錢,像我們這種城里的孩子差不多都有。而來源基本上都是爸爸媽媽給的。自從有了零花錢,同學們有的用來買書,有的用來買一些文具,還有的用來買一些自己喜愛的小飾品等等。但是有些人不懂的父母掙錢的困難,拿著這些零花錢去網吧玩游戲。這些人雖然沒有長大,但是濫用父母的血汗錢,是多么可恥的事情啊!
我也有自己的零花錢。可能是遺傳吧,像爸爸媽媽一樣,我是一個懂得節約的人。爸爸媽媽一有零錢給我,我就馬上裝到我的存錢罐里,像寶貝一樣保管起來,舍不得花。沒過多久,我的存錢罐就快滿了,再加上這些年的壓歲錢,存錢罐在一天一天的“胖”了起來,這讓我既高興又苦惱,高興的是我成了“富童”,苦惱的是又舍不得花錢買東西,有時看到什么喜歡的商品心里就直癢癢。唉,這可如何是好呢?這時校訊通博談客論第六十一期中有一篇文章《孩子的零花錢》吸引了我的目光,這篇文章中寫道,作者既不像我一樣存了又存,也不像其他人一樣濫用,而是他在存夠一定的數量時,假如有一次考試考得好,或者獲得了一次成功,他都會取出一部分用來獎勵自己;每個月,再取出一部分的錢捐給災區。分配的多明了啊!我下定決心,決定給自己定一個計劃,來合理分配自己的零花錢,并努力朝這個方向前進。
一:當得到零花錢時,取出一部分自己花,這些錢我不去買零食和亂七八糟的東西,而是買一本本的好書,遨游書海。
二:把剩下的錢捐給貧困山區的學生,因為他們學習條件沒我們好,生活條件也沒我們優越,我要把這筆錢捐給他們,讓他們有書看,有筆用。
零花錢是爸爸媽媽靠勞動自己賺來的,我們要理解父母賺錢的不易,合理分配零花錢。
【篇四:我的零花錢】
在我很小的`時候,我并不懂得錢的重要性,也不知道攢錢。直到有一天,我當上小叔叔了,才知道該攢點錢好給小侄女買點什么了。再過幾日就是她的第一個生日了,摸摸口袋,再翻翻儲錢罐。才湊了九塊錢。這點錢能買到什么呢?我只好偷偷的拉了拉媽媽,悄悄對媽媽說:“媽媽,我現在只有九塊錢,你到時候去給小侄女買點禮物吧。如果錢不夠,你就先幫忙先墊點錢吧。”媽媽答應了,但是她又提了個條件:要我今后必須學會攢錢,一定要把借她的錢還給她。
從那以后,我除了幫媽媽做家務,替媽媽跑腿買東西掙點零花錢外,還隔段時間就把家里的舊報紙、瓶子等廢品賣給收破爛的掙點外快。漸漸地,我的儲錢罐里的錢多了起來,很快,我就把借媽媽的錢還給了她。看著還剩下的那些錢,有了一種滿足感。我會繼續努力攢錢,把錢用在該用的地方,絕不會再亂花錢了。
慢慢的,我的儲錢罐裝不下再多的錢了,只好拿出來讓媽媽幫忙把這些零錢換成整的,準備存起來。這是,汶川發生了特大地震,好多人無家可歸,許多像我一樣的學生也沒有了上課的教室。我們學校也組織了向災區獻愛心的募捐活動,我就把我辛辛苦苦攢的兩百元錢全部捐給了災區,為災區的人們重建家園出一份力。
以前,我攢錢只是為了給朋友買禮物或給自己買點零食,現在,把錢用在需要幫助的人身上,會使攢的錢變得更加有意義起來了。今后,我會更加積極的積攢零花錢,把它們用在有用的地方,好用它們來幫助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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