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紅旗下》可能成為老舍先生最偉大的作品,如果先生有機會將其寫完的話。小編收集了正紅旗下閱讀筆記,歡迎閱讀。

正紅旗下閱讀筆記【一】
老舍先生在小說《正紅旗下》描寫去勢的旗人,喜歡公子哥式的窮講究,主人公的姐夫,喜歡養鴿子,并且是“漫天飛元寶”的那種,不管多么要緊的公事、私事,他的眼睛總看著天空。我的這位同事也有這個毛病,每天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路上,他的脖子始終是向后緊縮成一團,以便腦袋能夠上揚,追尋天上的百靈、云雀,還有其他不知名的鳥。要是我們一塊出去走走,他常常一邊惟妙惟肖地學著小鳥吹起口哨,一邊在草叢里找尋這些小鳥的巢穴,通過掩沒在草叢里細微的爪印,亦步亦趨,極其認真地找尋,常常讓一旁的我感到無從理解。
有一次,我下完夜班,迎著早晨微明的曙光,在路旁,我看到我的同事半拱著身子,在草叢里找尋著什么,看見我來,打著手勢,讓我輕輕的靠近,在他的左手掌里霍然托著一只小小的雛鳥,我正在詫異,他是如何抓住這只小鳥的,同時不由得感嘆,他這樣狗似的尋找,到底捉住了這只可憐的小生命,他卻全然不管我這短短的一瞬,變換了多少種想法,又開始正經八百的給我講這只小鳥的來龍去脈,前世今生。原來在昨晚,他已經將這只還嗷嗷待哺的小鳥弄到手,把玩了一個晚上,趁大鳥還沒回來,趕快放生,如果讓大鳥聞到陌生的氣味,這只小鳥馬上就變成棄兒,說到這,又開始找尋鳥窩去了,看著他半是焦急半是得意地佝僂著腰,我搖搖了頭,這是何苦呢。
我的不理解在他的佝僂著腰,吹著口哨下,慢慢地變得淡了,聽見清脆、婉轉的鳥鳴聲,我也會不自覺地向天空望去,追尋那一團黑色的影子,飛向遠遠的天際。
一次,我正偏著頭,看天上一個一個掠過的鳥影,兩個蒲團大的黑鳥從頭頂飛過,我忙不迭地叫我們的這位鳥癡,只是可惜他從房子里出來,那兩只貴客已經沒有了蹤影,為了證明我不是再次誑他,我竭力給他描述鳥的形狀,他聽后擺擺手,說是黑天鵝,我卻老大不信,這樣高貴的血統,如此輕易的讓人見到,豈不是忒埋沒了人家的身份,我說不會是大雁吧,他說,中午隊長已經看見過一次,在我們茶房邊喝水,他馬上跑來告訴我,我也親眼見了,乖乖,受它影響的人原來還不止我一個。
在沒有認識我的這位同事之前,我以為如此“國粹”的愛好也許早埋沒在西學東漸的路上,歷次運動的火爐里,崇洋的說教聲中,見識它也只能從電視上游手好閑的公子哥的角色中略窺一二,可是它還是頑強的生存在這片怪異的土地上,畢竟與這個民族有著血脈相關的東西,不是激進的“精英”們憑著“偽科學”就可以武斷地否定掉。而且在現今如此功利,如此惟經濟利益至上的社會,看到我這位癡迷的同事,從小學時,就開始勤勉地貢獻自己的時間和金錢,單單只是為了愛好,實在是不容易。
正紅旗下閱讀筆記【二】
《正紅旗下》是老舍生前最后一本小說,無論語言的凝練,辭藻的使用,文筆的磨練都已達到巔峰,可謂是最值得閱讀的小說之一。老舍用自傳體的形式,用自己的所見所聞講晚清時期旗人的生活,為人,處事等方面展現在讀者面前。盡管這本小說從第一行到最后一行只有寥寥十一個章節,但是所呈現的人物場景卻是那么與眾不同。老舍曾說過:我一輩子沒什么遺憾,唯一遺憾的是,《正紅旗下》沒有寫完。 一本沒寫完的書,是老舍的不幸,也是老舍的幸。
老北京的風情、旗人的風俗、面子文化的精髓被老舍的一支妙筆寫的如此自然、熨帖、俏皮,卻又是一首浸到骨子里的挽歌。放眼現當代中國文學,再沒有誰能把熱鬧中的哀傷,嬉笑中的悲涼寫的如此毫不做作。錢鐘書在某些方面可以與之一較,但是錢鐘書的學術素養讓他的文字太過機智、詼諧,多了些賣弄、表演的嫌疑。可是即便是錢鐘書,建國后惡劣的文學環境也讓他無法再寫出心中的佳作。在以往的大家們紛紛輟筆、轉行,或作應景文章時,老舍能寫出《正紅旗下》實在不能不算是一個神跡。老舍投了湖,《正紅旗下》未能完成,確實是一大不幸。
但是,好在此書沒寫完,堪堪留在了那個大廈將傾未傾,舊夢將醒未醒,人人都惶惶無所終的時刻。老舍真的是要求進步,一定要努力按照典范標準寫些個覺醒人物、帝國主義、歷史規律的必然性,結果就 是十成、牛牧師這些人單薄得如同紙片、抽象得如同公式,拿什么跟機靈可愛又周到的福海二哥比、跟尖酸刻薄又自負的姑母比?此書如果繼續寫下去,一定就是覺醒、革命和人民的必然選擇,我不想看福海變成一個革命者,因為福海再懂得變通也是旗人、再苦也不會造皇帝老子的反。老舍沒能寫下去,沒能向著規定好的創作條框更進一步,其實成全了他心中的老北京,成全了我們這些讀者。這是《正紅旗下》的幸運,也是我們的幸運。
同時,老舍通過描寫晚清滿族高級階層鋪張奢華,無所事事的生活;中層官員的生活也那么無憂無慮;然而一般漢人百姓的生活卻是那么悲慘進行對比,引起了讀者們的思考,對旗人文化以及人族精神的思考。文中說道:二百年積下的歷史陳垢剝蝕了一個民族的靈魂,使一個充滿生機的民族走向衰老腐化,在世界潮流面前,不僅失去了競爭能力,而且也失去了自守、甚至生存能力。是啊,自從清軍進關,旗人的社會地位就平步青云起來,直到晚清時期,盡管清政府已經糜爛,但是旗人們得生活沒有改變,他們骨子里是高傲,散漫,得意的,他們從未想過自己的錯誤,自己的自私,驕橫,懦弱等缺點。晚清時列強的侵略不得不說與旗人們的文化是有一絲關聯的。
文章的語言文筆是輕松幽默的,但在其中卻又有著大道理。在這一字一句中,我們看到了作者對清政府的糜爛無能而氣憤,對那些整天游手好閑的旗人子弟本性中的懦弱無能感到恨鐵不成鋼,有對逐漸萌發的新時代思想而感到興奮······不得不說,老舍是一位一直關注著我們的民族,關注著我們民族精神的偉大作家。作為旗人中一員的作者,通過自己這個角色來帶著廣大讀者走進旗人家庭的生活,時而諷刺的筆調讓我們看到了那個社會,那是時代的縮影。也許這本小說只稍稍開了個頭,但無論其中的人物刻畫還是場景描寫還是所蘊含 的深意,我想都足以是這本書成為中國近代小說的經典之作。
曾看過對老舍先生著作的品論:他的每一部作品,好像都是從生活大樹上撕下來的。沒錯,貼近生活,貼近大眾,老百姓的生活,用最樸實的語言抒寫出我們這個民族。也許這就是老舍作品的成功之處。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zuowen/dushubiji/10286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