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全面、深入、系統地學習《語文課程標準》,我們發現從漢語拼音教學的目標到教學內容,從教學策略到教學評價,無不展現出新的理念,新的要求。根據課標精神,我們首先把漢語拼音的教學策略定位在“盡可能有趣味性”,“以活動和游戲為主”,與學說普通話、識字教學相結合。初入學的兒童首先接觸的就是漢語拼音,如何讓這些干巴無味的字母變成活潑有趣的小生靈,展現在孩子面前?我們在教學中不失時機地利用兒童發展的最佳期,積極挖掘教材本身所蘊含的快樂因素,做好教師本身的表演準備,采用多種教學策略,把“快樂”引入課堂,讓孩子們在快樂中學習,順利達到對課文教學的過渡。那么,如何科學地對學生的漢語拼音水平進行測試評價,以促進學生全面素養的提高呢?我們再一次回歸于《語文課程標準》,進行了深入的思考。
一、立足課標,準確定位
《語文課程標準》中“課程目標”中的“總目標”部分明確提出:學會漢語拼音,能說普通話。在“階段目標”的“第一學段”“識字與寫字”一項中又提出:學會漢語拼音,能讀準聲母、韻母、聲調和整體認讀音節;能準確讀音節,正確書寫聲母、韻母、聲調和音節;能借助漢語拼音認讀漢字。所以,根據新課標的精神,漢語拼音教學的準確定位是:幫助認讀漢字和學習普通話。
漢語拼音教學的定位,也就是學和用結合的體現,更是緊扣教學目標的體現,所以,漢語拼音教學評價的著眼點也就在于此。《語文課程標準》里關于漢語拼音的評價有這樣一段話:重在考察學生認讀和拼讀的能力,以及借助漢語拼音認讀漢字、糾正地方音的情況。
漢語拼音教學的測評著眼點是漢語拼音能力而不是漢語拼音知識。能力靠培養,靠在教學過程中養成,靠平時的語文實踐──說普通話和認讀漢字,所以應著重考察學生認讀、拼讀能力,借助漢語拼音認讀漢字能力,糾正地方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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