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幼儀與朱安的遭遇有些類似。都是包辦婚姻,嫁給寫字的人。一個嫁的是一代文豪魯迅,另一個嫁給著名詩人徐志摩。他們對她們都不好,魯迅一生都沒有與朱安圓房,徐志摩與張幼儀性生活,是為傳宗接代。
張幼儀給徐志摩生了孩子,被棄的遭遇依然沒有改變。徐志摩就是不喜歡她,無論她怎么努力。于是,張幼儀放棄了這段不幸的婚姻。其實,她也可以不放棄的,比如她可以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也可以在簽字后,在徐志摩父母的撐腰下反悔。她卻并沒有如此。她是不愿做那把秋天的扇子,忍受不愛的凌遲。
放棄得有些艱難,在那樣一個年代,頂著離婚被眾人非議的壓力,帶著年幼的孩子重新開始。
按說,離婚了,張幼儀完全可以拍拍手,與徐家自此無關。卻沒有。她心里還是有情有愛的。在公婆要求收她為寄女時,她答應了。想想徐志摩的父母也是夠難為張幼儀了。張幼儀愛公婆,無非是因為他們是徐志摩的父母,現在連婚姻都沒有了,還要扯上這層關系,讓她在舊情舊景中,暗自傷心。
好在,張幼儀是個有文化的女子,自幼就受過良好的教育,又有不錯的家庭背景,所以她明白該怎樣調整自己。她繼續讀書,完善自己,在1926年返國后,去東吳大學教德文,后來又轉戰商界,成為上海女子商業儲蓄銀行副總裁,云裳服裝公司總經理。
這期間,徐志摩沒追上林徽因,卻與陸小曼完了婚。張幼儀并沒有在這些情愛傷悲中沉淪,她在用行動證明離婚并不可怕,比離婚更可怕的是做那把秋天的扇子,毫無用處。
朱安呢,卻當了一輩子秋天的扇子。看看魯迅先生如何待她的吧。朱安是小腳,知道魯迅喜歡大腳,在新婚時,穿了一雙大鞋,給鞋子里塞了棉花,誰知下轎時,鞋子滑掉,讓魯迅很是譏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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