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影視作品《羋月傳》出品方起訴小說原作者搶發一案在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開庭審理。此前,原告《羋月傳》出品方花兒影視公司以涉及商業秘密為由,申請不公開開庭審理,獲得朝陽法院支持。
案情 《羋月傳》播出在即片方訴原作者搶發
距離《羋月傳》播出還有不到10天的時間,昨天下午,《羋月傳》出品方訴小說原作者蔣勝男一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原、被告雙方均是委托律師到庭。因涉及商業機密,此案并未公開審理。在庭審結束后,雙方律師接受了媒體的采訪。
據法晚記者了解,原告方律師表示,編劇蔣勝男女士曾經在2012年8月與星格拉影視文化傳播公司簽訂《電視劇劇本創作合同》等,并承諾在電視劇《羋月傳》播出同期,才會將原著小說發行。2013年6月,花兒影視公司與星格拉公司簽訂《〈羋月傳〉轉讓協議》等,約定花兒影視公司永久、全部受讓星格拉公司享有的《羋月傳》電視劇劇本的所有著作權以及拍攝成電視劇等權利。“但被告卻提前發行小說《羋月傳》,故要求其停止出版,并賠償經濟損失。”
被告:市場出現盜版書籍不得不提前發布
在面對媒體采訪時,被告律師以涉及商業機密,拒絕對此案進行任何透露。在庭審進行的過程中,記者在法院樓道外見到了一位自稱為被告蔣女士朋友的女子,她向記者表示,涉案的這部小說是蔣女士耗費多時完成的一部小說,目前銷量非常好,“原本是簽訂了一份協議,承諾與影視劇同期發行,然而市場上出現了多種盜版書籍,如果再等待與《羋月傳》影視劇同期發行,我們的小說就有可能賣不出去了。”
據法晚記者了解,該女子稱,在蔣勝男完成《羋月傳》小說全部內容后,又提交了一份編劇版的劇本,然而她們卻得到消息稱,該劇在片頭總編劇一欄寫了另一位編劇王小平的名字,對此她們今年2月份曾在溫州鹿城法院對該劇出品方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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