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文是王安石34歲時(1054年)從舒州通判任上辭職,在回家的路上游覽了褒禪山,三個月后以追憶的形式寫下的。四年后(1058年)他給宋仁宗上萬言書,主張改革政治。12年后(1070年)罷相。他不顧保守派反對,積極推行新法。提出“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觀點,這與本文的觀點也有相似的地方。
游褒禪山記
褒禪山亦謂之華(huā)山(褒禪山,舊稱華(花)山,位于安徽巢湖市含山縣城東北7.5公里),唐浮圖(1)慧褒始舍于其址,而(2)卒葬之;以故(3)其后名之曰“褒禪”。今所謂慧空禪院(4)者,褒之廬冢(zhǒng)也。距其院東五里,所謂華(huā)山洞(5)者,以其乃華(huā)山之陽名之也。距洞百余步,有碑仆(pū)道(6),其文(7)漫滅,獨(8)其為文猶可識曰“花山”。今言“華(huā)”如“華(huá)實”之“華(huá)”者,蓋音謬也(9)。
其下平曠,有泉側出(10),而記游者甚眾,所謂前洞也。由山以上(11)五六里,有穴(xué)窈(yǎo)然,入之甚寒,問(12)其深,則其好游者不能窮也,謂之后洞。余與四人擁火(13)以入,入之愈深,其進愈難,而其見(14)愈奇。有怠(15)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盡。”遂與之俱出。蓋(16)余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然視其左右,來而(17)記之者已少。蓋其又深,則(18)其至又加少矣。方是時(19),余之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20)明也。既(21)其出,則(22)或咎其欲出者(23),而余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游之樂也。
于是(24)余有嘆焉:古人之觀于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25)深而無不在也。夫(27)夷以(26)近,則游者眾;險以遠,則至者少。而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于險遠,而(28)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隨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與力,而(29)又不隨(30)以怠,至于(31)幽暗昏惑而無物以相(xiàng)之,亦不能至也。然力足以(32)至焉,于人(33)為可譏,而在己為有悔;盡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無悔矣,其(34)孰能譏之乎?此余之所得也(35)!
余于仆碑,又以悲夫古書之不存,后世之謬其傳(36)而莫能名者,何可勝道(37)也哉!此所以(38)學者不可以(39)不深思而慎取之也。
四人者:廬陵(40)蕭君圭君玉,長樂(41)王回深父(fǔ),余弟安國(42)平父(fǔ)、安上純父(fǔ)。
至和元年(43)七月某日,臨川王某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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